提案是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重要载体,凝聚着委员们的智慧和心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更加活跃有序地组织开展提案办理协商。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对办理政协提案提出明确要求。
2015年10月,全国政协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提案办理协商办法》,从提案的提出、审查立案、提案交办、提案经办、重点提案遴选、重点提案督办、督促检查、采纳反馈各个环节,就每个环节的协商主体、协商内容、协商形式等做出了规范。这个办法是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要求的具体举措,为提案办理协商的长远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据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孙淦介绍,2015年,全国政协主席会议研究部署提案工作,多位副主席带队督办重点提案,立案的5000余件提案绝大多数已经办复,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2016年2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集中了各界智慧,是政府了解吸纳民意、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途径。办理好建议提案,可以有力推动科学民主施政,增强政府公信力。去年全国两会以来,国务院部门加强领导,健全制度,牵头办理了8001件建议和4809件提案,分别占总数的97.1%和96.5%;部门出台的许多政策都吸纳了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解决了一批重点难点问题,为促进经济发展、完善社会管理和推动民生改善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全国政协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政协委员对提案承办单位办理态度的满意率和办理结果的满意率均超过90%。委员们的提案在反映群众呼声、促进科学发展等方面正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的智慧和心血浇灌出了绚烂的协商民主之花。(本报记者 周洪双)
什么是政协提案?
提案是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人民团体以及政协专门委员会,向政协全体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会议提出的、经提案审查委员会或者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交承办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办理提案的方式有哪些?
提案办理可采取多种方式,主要有:
(1)书面答复。这是基本的办理方式。
(2)专题调查。对重点提案,应组织力量深入调查。
(3)协商座谈。对办理难度较大,或提案者对答复意见比较大的提案,应主动与提案者联系,进行协商座谈。
(4)通报情况。对关系全局的重要提案,或反映比较集中、委员普遍关注的提案,进行通报,扩大知情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