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办、国办印发了《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明确省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为扶贫成效考核明确了“指挥棒”。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作为“十三五”开局之年的“第一”考核办法,这一文件确立了怎样的指标体系?考核指标剑指哪些问题?如何让扶贫考核指标更加精准和科学?
注重“精准考核”:
让考核指标体系更明晰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随着2020年全面小康进入“倒计时”,改革扶贫机制、加快脱贫步伐刻不容缓。
从我国贫困地图上看,当前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2.8万个贫困村全部集中在中西部地区,贫困人口超过500万的省份如贵州、云南、河南、广西等,也无一例外属于中西部地区。此次出台的考核办法“定向瞄准”22个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疑瞄准了脱贫攻坚主战场。
对于贫困地区的减贫成效,应如何做出科学考评?
中国人民大学反贫困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汪三贵指出,衡量脱贫攻坚的标准就是中央提出的,到2020年实现贫困人口的“两不愁三保障”,“两不愁”就是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就是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科学的扶贫考核指标体系从根本上就是要围绕这个目标来制定。
汪三贵分析指出,此次扶贫考核体系包括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扶贫资金四个指标,将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减少、贫困县退出、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情况、驻村帮扶情况、扶贫资金安排和使用等进行考核。中央首次对脱贫成效提出如此详细的评价指标,体现了对扶贫进行“精准考核”的政策取向。
“在考核中,应当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引导地方官员真正把群众生活冷暖放在心上,全力扶真贫、真扶贫。”山西省扶贫办主任王立伟说。
打击弄虚作假:
对“数字脱贫”“被脱贫”说不
2015年10月,一则关于扶贫弄虚作假的新闻引发社会关注:审计发现,广西马山县有3000多扶贫对象是富人,2014年近9%的脱贫人数属于虚报。国务院扶贫办两次组织调查组赴实地督查,当地纪检部门对相关领导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马山案例再次对扶贫开发考核机制改革提出拷问。
我国自1986年起开始设立贫困县。在原有考核机制下,不少贫困县为争取政策与资金额扶持,“哭穷”争抢“贫困帽”,甚至出现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问题。
此次印发的考核办法明确列出考核中可能发现的6个问题,直指扶贫开发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
然而,要做到精准考核,难度并不小。“贫困人口减少了多少、精准帮扶的效果怎样、扶贫资金的使用如何,这些数据从哪里来,如何建立准确科学的数据收集和评估体系,成为未来考核中面临的重要挑战。”汪三贵指出,考核要真正落到实处,还必须要建立在对于扶贫成绩的客观和真实评估上。
专家指出,我国不同区域贫困县的资源条件、生态环境和贫困程度,都存在较大的差距。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吴国宝认为,贫困县考核机制改革,应进一步细化到省,以省为单位设定贫困县考核的指标和权重。调整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的指标和权重,增加减少贫困人口、实现年度扶贫开发目标、地方可用财力用于扶贫开发的比例等考核指标。
引入第三方评估:
让脱贫成效更多体现民声民意
贫困县考核制度的有效性和可信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考核所使用数据的代表性和权威性,这是贫困县考核机制改革面临的另一大难题。
此次出台的考核办法提出,考核指标的数据来源除了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全国农村贫困监测等“官方”数据外,还将适当引入第三方评估。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委托有关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采取专项调查、抽样调查和实地核查等方式,对相关考核指标进行评估。
“引入第三方评估是此次考核指标体系中一个突出亮点。”汪三贵指出,这不仅可以有效规避政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弊端,也可以让脱贫成效更加体现民声和民意,使各项脱贫数据更可靠、更公正。
吴国宝提出,扶贫成效考核除了贫困人口数量、贫困群众收入等脱贫“硬指标”外,也要包括一些群众认不认可、满不满意的“软指标”,建议在定量考核的基础上,增加贫困县农民的满意度调查。
“扶贫考核的第三方评估要把重点放在倾听民意、了解民声上,更好地让党员干部做到扶贫思路‘从群众中来’,扶贫成果‘到群众中去’。只有这样,才能让扶贫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更加科学有效,更有力地指导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汪三贵说。(本报记者 李 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