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3日电 记者李韵从国家文物局获悉,3日北京首都机场公安分局将侦办“6·24”特大文物盗窃案中罚没的16件珍贵文物移交给国家文物局,这是民航公安系统近年来首次向文物部门移交涉案文物。
经文物部门组织专家鉴定,16件文物中,15件青铜器为商代至战国时期制品,包括觚、爵、斝、尊、壶等各种酒器、食器、水器,在造型、纹饰、铭文、工艺等方面较具特色,对研究古代青铜器历史、艺术具有重要价值。
首都机场公安分局在2012年6月23日接到报案:个人持有的16件文物被盗。他们迅速成立“6·24”特大文物盗窃案专案组,快速侦破此案,跨境追捕嫌疑人并及时追回了全部涉案文物。案件侦破结案后,依据文物保护法和罚没、追缴文物移交的相关法律规定,首都机场公安分局与国家文物局相关部门多次沟通,商定移交涉案文物的相关事宜。
在移交仪式上,首都机场公安分局局长郑海洋表示:及时移交给文物部门妥善保管,是这些文物最好的归宿。他还指出,这次案件的侦破更重要的意义在于,要告诉公众“有些文物是不能买卖的”,出土文物归国家所有,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买卖国家文物,对于涉嫌倒卖国家文物、非法交易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今后还将加大打击处罚力度。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关强也强调,文物部门将妥善做好这些文物的保管、研究和展示工作。同时,国家文物局将指导有关地方文物部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办案件,斩断盗掘古墓和非法倒卖国家珍贵文物的犯罪链条,切实保障文物安全。
“6·24”特大文物盗窃案案情简介
2012年6月23日,山西人王某某到北京首都机场公安分局报案称:她与丈夫兰某、朋友兰某某三人为台湾人林某某筹集青铜器展品,林某某以方便专家为由,要求在首都机场附近希尔顿酒店对青铜器等进行鉴定,在支开王某某等人后趁机将青铜器等窃走。
经公安机关全力侦查追捕,在香港警方的协助下,林某某于次日被遣返回京,后经过连续9天的蹲守摸排,将该案另一主犯李某某(女,已整容)抓获。
公安机关在李某某处起获16件涉案物品,经北京市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15件青铜器为文物,其中三级文物12件,且均为出土文物;玉器1件为现代仿品。
目前,“6·24”特大文物盗窃案经过二审终审判决现已结案,两名主犯林某某与李某某因盗窃罪被逮捕。此案的部分文物可能涉及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和倒卖文物犯罪,兰某、兰某某二人因涉嫌倒卖文物被依法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