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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1月27日 星期三

    江浙沪将对51个国家实行144小时过境免签

    作者:本报记者 王昊魁 通讯员 崔琳 《光明日报》( 2016年01月27日 08版)

        本报北京1月26日电 记者王昊魁、通讯员崔琳从公安部获悉,自1月30日起,在上海各开放口岸以及江苏省南京航空口岸、浙江省杭州航空口岸,对51个国家持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144小时内确定日期、座位前往第三国(地区)联程客票的人员,实行过境免办签证政策。

        据悉,此次实施的上海、江苏、浙江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是我国第一个跨省级行政区域的过境免签政策。过境外国人可选择从上海海、陆、空港口岸或者南京航空口岸、杭州航空口岸任一口岸入境或出境,在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免签停留144小时。

        据了解,过境免签政策适用的国家名单是根据三省市口岸外国人入境过境数量和入出境国际航班情况来确定的。为保持政策的统一性,此次实行144小时免办签证政策的国家名单,仍按照已实行72小时过境免办签证政策口岸适用的奥地利、比利时、捷克等51个国家范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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