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合肥1月25日电(记者李陈续)学校管理能力与师资水平,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要素。安徽省从今年开始,全面启动域内由好向差、由上向下的“正向”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推动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
日前,安徽省教育、财政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现阶段县(区)域重点推动城镇向乡村学校交流轮岗;城区重点推动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向村小、教学点交流轮岗。义务教育学校的校长和教师,在现所在学校连续任教6年及以上者均交流轮岗;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或6年后,原则上应交流轮岗。
据悉,为提高交流轮岗实效,安徽省将建立和完善与交流轮岗制度相适应的编制、人事管理和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