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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1月25日 星期一

    光明时评

    整合城乡医保贵在民心难在放权

    作者:罗容生 《光明日报》( 2016年01月25日 02版)

        笔者原在乡镇工作,后调到县城的医保局,总有许多乡镇的农民朋友找来,咨询医疗费用报销等问题,除了耐心解答,还得另外告诉他们:“县里的医保局只负责非农业户口人员的医保工作,农民的医保叫新农合,由县里的新农合管理中心管,你的事最后还得到那里办。”农民朋友总嘀咕:“生个病报销药费还得分乡下人和城里人,难道我们乡下人报得少?”笔者只得尴尬地解释:“两者基本相同……”

     

        近日,国务院公布《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意见提出,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现城乡居民统一的医保待遇。农民的疑惑、笔者的尴尬或许将很快成为历史。

     

        整合来得正当时。随着国家城镇化建设推进,原来的农村和城市户籍的二元结构已逐步瓦解,全面放开县市落户限制、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已经在大部分地区成了现实,农民进城买房,农民工子弟可在城里的学校享受义务教育已不是新闻。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可谓水到渠成。

     

        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公平是首位。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参保人员以中低收入人员为主,在制度的设计上,都是政府补助占“大头”,个人缴费占“小头”,都具一定普惠性、福利性,但“不患寡患不均”,一些城镇居民因个人缴费比新农合更多,总有点想不通,另一些得了大病的农民则因住院报销方面居民医保待遇高些而有意见。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整合,如能采取统一的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将有助于实现医疗保障的城乡平等,让群众享受公平的健康权利。

     

        新农合着眼农村、农民,机制灵活,小病就医方便,转外就医限制多些;居民医保统筹层级高,管理严格,就医待遇也相对高些,两者各有所长。对于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整合,群众期待着形成兼顾各方利益,优中择优的制度,让群众不再为大病慌、小病愁;期待着形成统一的医保网络,让群众在村里看病和城里看病一样方便,实现“医保一卡通”;期待着更多优质医疗资源进入医保服务体系,让群众就医购药能有更多选择,看病不再难;更期待着形成顺畅便捷的医保转移接续制度,从呱呱落地到大学毕业,从乡村到城市,医保能无缝接续,不再有医保的真空和盲点。

     

        整合的本质是简政放权,由于各地情况不一,存在种种困难,现阶段还没法一步整合到位。但整合最大的难度在于思想认识,在于能否视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在于能否向自身开刀。顶层设计已定,目前已有天津、青海、广东、山东等八个省份宣布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并轨,先行一步,另外一些省份也已在部分区域试点,整合城乡医保的时间表、路线图已经明确,风已起,就让整合来得更快更猛烈些吧。

     

        (罗容生,作者系基层医保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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