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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1月23日 星期六

    重庆:“忽悠”购房者的楼盘禁止销售

    作者:本报记者 张国圣 通讯员 陈思易 《光明日报》( 2016年01月23日 08版)

        本报重庆1月22日电(记者张国圣 通讯员陈思易)买了“学区房”,结果并没有学校在此布点;买了“湖滨房”,接房后才知道“湖”只存在于售楼部沙盘上……销售环节的各种“忽悠”让购房者防不胜防,令上当者痛苦不堪。在重庆市南岸区,这种情况或许将彻底改变——这个区已于去年10月启动商品房销售联合检查,一些用广告、沙盘、效果图等“忽悠”购房者的楼盘被责令整改,否则将不许开盘销售。

        房地产“忽悠”销售已经成为社会热点问题,其中因房屋交付使用情况与销售宣传不一致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一些购房者因为在事先核实各项资料和事后维权方面处于相对弱势,在纠纷发生后往往采取较为激烈的方式维权,很容易导致矛盾激发甚至影响社会稳定。“我认为‘供给侧’改革有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确保供应市场的‘放心商品’。”南岸区建委副主任李帅说,“房地产领域涉及许多环节,缺乏专业知识很容易被‘忽悠’。我们不能要求购房者都具备这些专业知识。保证他们购买到‘放心房’,应该是我们这些职能部门的职能和职责。”

        “避免出差错、杜绝恶意的‘差错’,不能靠消费者人人都成为专家,关键还是要发挥职能部门的服务和监管职能。”据李帅介绍,南岸区的商品房销售联合检查将每个月开展1到2次。虚假宣传的房地产企业,一经发现将被责令限期整改;限期内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将上报市级有关部门查处;情节严重的企业,将被停止项目的竣工验收、禁止开盘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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