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凡《光明日报》上刊载作品(含标题),未经本报或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改编、篡改或以其它改变或违背作者原意的方式使用,授权转载的请注明来源“《光明日报》”。
杭州一家知名炒货店因用了“最”字做广告,结果被认定违反新版《广告法》,或将面临20万元处罚。炒货店主日前向媒体投诉,结果引发社会热议,有的认为这一处罚过重,有的则认为有法必依。徐骏/新华社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