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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等十部门共同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

    作者:本报记者 刘彬 《光明日报》( 2016年01月13日 03版)

        本报北京1月12日电(记者刘彬) 中央宣传部、中央综治办、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教育部、公安部、文化部、工商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十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的指导意见》。《意见》按照党的十八大“开展‘扫黄打非’,抵制低俗现象”的要求,深入推进“扫黄打非”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景点。夯实“扫黄打非”的工作基础,使“扫黄打非”工作扎根基层,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有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精神文明建设,抵御有害思想和文化的侵袭,占领基层宣传思想阵地,营造健康向上、规范有序的文化环境。

        当前,“扫黄打非”工作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都在基层。基层“扫黄打非”工作面临较为严峻的挑战,基层文化市场销售各类非法出版物的问题还比较突出;非法出版物的制作生产源头在基层屡有发现;网络犯罪向基层转移态势明显,侦破难度加大;“三假”案件在基层易发多发,严重干扰基层工作、侵害群众利益。为此,《意见》首次明确了“扫黄打非”进基层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要求“扫黄打非”进基层坚持服务人民、依靠人民,坚持党委领导、各司其职,坚持借用平台、相互推进,坚持创新为本、重在实效;要求形成村(社区)以上“扫黄打非”进基层的工作责任制,将“扫黄打非”长效机制建设纳入和谐社区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重要内容,县(区、市)“扫黄打非”工作机构做到有办公地点、有人员力量、有经费保障、有宣传专栏、有举报电话、有工作台账;完善“扫黄打非”进基层的运行机制,积极推动“扫黄打非”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切实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桥梁纽带作用,利用城乡群团组织网络和基层阵地推进“扫黄打非”工作;落实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模式、深入宣传引导等“扫黄打非”进基层的重点工作。《意见》的印发,将有助于进一步发挥“扫黄打非”在维护基层文化安全和文化市场繁荣稳定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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