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盟国在接受日本投降的同时,即展开对日本法西斯战犯的审判。
日本虽然宣布投降,却从未真正认罪。在东京审判前,日本曾上演过所谓“自主审判”的闹剧。日本当局认为,美国等西方盟国舆论最为关注和不能容忍的是日本虐待和杀害盟国战俘的罪行。为此,日本专门挑选了几名虐杀俘虏的战犯进行审判,向美国等国表示“反省”姿态,以达到逃避审判、掩盖罪行、缓和舆论、减轻制裁的目的。1946年2月19日,盟军统帅部发布“关于刑事权行使的备忘录”指令,宣布日本无权审判对盟国犯罪的战犯。与此同时,麦克阿瑟颁布《特别通告》及《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宣布在东京成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
这是继纽伦堡对纳粹战犯审判后,对日本法西斯罪行进行的一次大清算。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由中国、苏联、美国、英国、法国等国家的11名法官以及30名检察官组成,主要审理和惩办甲级战犯,包括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等三项主要罪状。
日本投降后,一些死不悔改的法西斯头子自知难逃法网,接连畏罪自杀。除东条英机自杀未遂外,陆相阿南惟几、海军军令部次长大西泷次郎、原华北方面军司令官杉山元等人相继自杀身亡。1946年4月29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东条英机等28名甲级战犯正式起诉。
东京审判可谓世纪审判。从1946年5月3日开始,到1948年11月12日结束,历时924天,起诉日本甲级战犯28名,开庭818次,419位证人出庭作证,英文庭审记录48412页,在人类审判史上堪称空前。
东京审判时,冷战阴霾初起,美英有意对日本从宽处理。盟军最高指挥官麦克阿瑟曾密会日本天皇,同意不起诉他的战争罪;蒋介石则提出“以德报怨”,把主要精力放在打内战上。尽管面临重重困难,但参加审判的中方法官、检察官肩负中国人民的重托,在法庭上据理力争,维护了中国的地位和尊严。
1948年11月12日,东条英机等7人被送上绞刑架。东京审判严惩了日本战犯,其结果奠定了战后国际秩序的重要基础。同时,东京审判也有不彻底之处。只能说是对日本法西斯侵略战争罪行的部分清算,还存在明显的不足、留下了严重的历史遗患。
围绕东京审判,至今人们一直在议论一个问题:为什么没有对日本天皇进行审判,没有对天皇审判将给人类社会和历史带来什么遗患?1945年9月,在东京审判前,美国政府宣布《战后初期的对日政策》,决定利用天皇及天皇制政府,对日实行间接统治。美国政府根据麦克阿瑟的建议,决定不将天皇列入战犯名单,并游说各盟国,促使盟国对日占领最高决策机构远东委员会在法庭开庭前夕做出不起诉天皇的决定。不追究天皇的战争责任,就不可能彻底追究日本国家的战争责任。没有追究天皇的战争责任,就给日本军国主义法西斯体制留下复活的基础和阴影。
东京审判的不足之处,还在于这场审判由于种种原因对很多日本右翼没有给予严格的惩罚,使得在那场战争中,特别是在中国犯下大量罪行的日本军国主义分子逃脱了罪责。对于日本帝国主义来说,假如没有日本垄断财阀的支持,也不能进行侵略战争。可是很遗憾,对于这些帮凶们的罪行,东京审判中也没有顾及。还有,在审判战犯的国际法庭上,对于日本使用化学武器的恶行也没有追究。731部队的罪魁祸首石井四郎等人竟逍遥法外。
事实上,由于美国出于对战后国际政治格局的考量,逐步放松了对日本军国主义思想的彻底清除,放松了对日本法西斯战争罪犯的彻底审判,放松了对日本战后包括劳工、细菌战、慰安妇等一系列问题的彻底清算,这不仅严重伤害了包括中国人民在内的世界各国人民的感情,也为日本军国主义的死灰复燃,为日本右翼势力妄图修改战后制定的和平宪法、挑战二战胜利成果和战后国际秩序埋下了祸根。(连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