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调解员的帮忙,不花一分钱,不用出村,俺和邻居家多年的排水沟矛盾解决了,真是太方便了!”焦作市庞冯营村村民李某对家门口的诉调对接工作室赞不绝口。
为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化解矛盾,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开展了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一是在全市10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1957个行政村以及各市直机关和行业组织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工作站、工作室,形成了诉调对接全覆盖的工作机制。二是将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商事调解、人民调解、专业调解等调解力量优化整合,实现互融互通,资源共享。
2014年以来,焦作全市各类调解组织共化解矛盾纠纷2.6万余件,通过法院委派、委托给调解组织的案件6906件,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5509件,通过司法确认的形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2726件。
引入专业调解——从“独角戏”到“大合唱”
针对各行各业易发、高发的热点难点纠纷,焦作中院积极引入专业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仲裁组织等力量,发挥其在各自领域的专业优势,并通过跟踪服务,实地指导,大幅提高其调解能力,收到了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
焦作中院与卫生行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协调,将独立于医患双方的第三方调解机构——焦作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纳入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体系,发挥了独特的调解作用。目前,该机构已形成400多人的医学专家、法医专家、法律专家专家库,能够对各类医疗纠纷进行专业性的评鉴,同时该机构还引入商业保险模式,给医疗调解加了一道安全保险。“医调委”运行以来,焦作市基本杜绝了“医闹”现象的发生。
针对本市5A级景区旅游纠纷多发的情况,法院在景区内设立巡回法庭,与调解员一道当场受理案件,当场调解纠纷,快速化解矛盾,打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各类专业调解的引入收到了良好效果。截至2015年8月底,全市信访总量下降了17.1%,其中越级上访同比下降了37%。
强化“司法确认”——民间说事也有保障
“通过调解组织签订的调解协议,如果一方反悔了怎么办?我们的权益谁来保障?”一些群众曾对调解组织的权威性、确定性和强制性提出质疑。
事实上,有相当一部分纠纷通过民调组织的努力达成了协议,但由于群众普遍缺乏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的意识,没有及时向法院申请确认而丧失了最终履行协议的最佳时机,调解协议成了一张“白条”。
为了解决问题,焦作中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文件,对司法确认办理程序、时限和具体办法进行了详细规定,并通过各种媒体在社会上广泛宣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运用司法确认这一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2014年以来,全市法院受理的司法确认案件同比上升78%,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打造职业精兵——调解员接地气、知民情、解民忧
调解工作的成败,调解员是关键。在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下,焦作中院建立了一支接地气、熟民情、能战斗、能解纠纷的调解员队伍。
“请进来”。他们聘请一批能力强、素质高的退休法官、行业专家等充实调解队伍,开展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协助调解,促进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相互衔接和有机融合,使当事人多了一种在诉讼程序之外解决纠纷的途径。
“走出去”。焦作两级法院加强和调解组织的常态联系,指派法官对调解活动进行法律指导、业务培训,全方位提升调解员依法调解水平。
有活力。焦作中院协调党委政府,对调解员的办案补助和经费予以足额保障,充分调动了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率。为保证这支队伍的战斗力,焦作中院还对调解员进行年度考核,实现能进能出、优胜劣汰、奖勤罚懒的良性用人机制。据统计,目前焦作全市调解员的调解成功率平均达30%。
(本报通讯员 郑军 裴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