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5年12月05日 星期六

    “我为法治代言”

    最高法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

    作者: 《光明日报》( 2015年12月05日 04版)

        本报深圳12月4日电(记者王逸吟、严圣禾)12月4日,在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鹏城一路的深圳广电大厦,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举办了“我为法治代言”主题公众开放日活动。刚刚决出的全国法院十佳新闻发言人,最高法院和广东省、深圳市的法官,还有深圳大学法学院学生代表、深圳法律义工代表等参加了活动。

        9点30分,活动正式开始。在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带领下,全国法院十佳新闻发言人与到场的深圳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共同重温了法官誓词。3位十佳新闻发言人代表讲述了他们对法治的理解。孙军工介绍了全国法院新闻发布例会制度建设的成效:从今年1月1日开始,截至11月30日,全国各级法院共召开新闻发布会5268场(次),其中最高法院召开25场(次),高级法院共召开337场(次),中、基层人民法院共召开4906场(次)。同时,他还公布了100起法院依法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案例。

        这次开放日活动邀请了深圳大学法学院师生普法团和深圳法律义工代表参与。在日常学习生活之外,这两个团体主动开展普法,把法律知识送进工厂、送进校园,并向市民提供义务的法律咨询,为提高深圳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修养作出了努力。

    光明日报
    中华读书报
    文摘报
    出版社
    考试
    博览群书
    书摘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