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驱动需要市场和政府两个引擎。利用好市场引擎,就是要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引导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作用;发挥政府的引擎作用,就是要根据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与时俱进地改变政府发挥作用的重点和方式。
着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发展的政策环境。改革现行财税、投资、金融、贸易政策;完善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创新;进一步打破垄断,促进各类企业展开竞争;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舆论和政策氛围。
搭建服务于产业转型发展的公共平台。政府应着力打造互联互通网络和各类公共平台,包括国家(地区)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地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公共研发平台、产业共性技术服务平台、技术转移转化服务平台等。
采取切实措施鼓励研发。创新国家R&D经费使用方式,将支持重点从生产端转向消费端,从最终产品转向基础研究和竞争前开发活动;开展以用户方(需求)牵头的项目申报模式,增强项目的示范性、针对性和市场扩展力。
改革金融支持体系。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和征信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发展与中小型科技创新活动相适应的中小型银行类金融机构;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
重视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应大力加强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重视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应认真推行终身教育制度;在有条件的企业内,应恢复和建立新型学徒制。
在全球范围内延揽和使用人才。通过海外投资,并购发达经济体的企业,并以此为平台,直接吸纳海外高端人才;鼓励企业建立海外研发中心,直接利用海外人才。
积极参与技术标准设立过程。充分利用中国市场巨大的特点,积极参与国际上的标准设立竞争,逐渐把握制定产品技术标准的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