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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11月24日 星期二

    爱国为民是曲艺人的基本操守

    作者:崔凯(中国曲协副主席、曲艺理论评论家) 《光明日报》( 2015年11月24日 07版)

        《行为守则》第一条就是“胸怀祖国,艺为人民。”这既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需要,也是曲艺界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而向全国曲艺从业者提出来的行业规约。曲艺人始终紧跟时代步伐,以人民喜闻乐见的说唱形式传播正能量正趣味。曲艺人一定要继承发扬优良传统,把根子扎到人民中去,创作出更多更好的以人民为主体的优秀作品;把传统曲艺的优秀基因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发展,坚决抵制在作品和表演中“调侃崇高、扭曲经典、颠覆历史、丑化人民群众和英雄人物”的不良倾向;坚决克服“是非不分、善恶不辨、以丑为美、过度渲染社会阴暗面”以及搜奇猎艳、低俗恶俗,把作品当“摇钱树”,当感官刺激“摇头丸”的丑陋行为。要创作出更多以人民为主体的优秀作品,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希望,团结一心跨越高原,攀登曲艺创作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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