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与东盟十国部长代表中国政府与东盟十国政府,在吉隆坡正式签署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成果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
中国-东盟自贸区是我国对外商谈的第一个也是最大的自贸区,此次升级《议定书》也是我国在现有自贸区基础上完成的第一个升级协议。其谈判过程如何?具体包含哪些内容?意义何在?商务部国际司司长张少刚对《议定书》进行了解读。
4轮升级谈判:
历经近一年半时间
中国-东盟自贸区于2010年全面建成。目前,双方的经济总量已接近13万亿美元,占亚洲近60%。
数据显示,目前,中国是东盟最大的贸易伙伴,东盟是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经贸关系极为密切。今年1至10月中国东盟双边贸易总额达3792亿美元,双方累计相互投资已超过1500亿美元。
为进一步提高本地区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2013年10月,李克强总理在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倡议启动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获得了东盟各国领导人的积极回应。2014年8月,中国-东盟经贸部长会议正式宣布启动升级谈判。2015年8月,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办的中国-东盟经贸部长会上,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与东盟十国经贸部长就年内完成升级谈判达成共识。
随后,中国与东盟双方一直抓紧工作,经过近一年半时间的4轮谈判,双方近日在北京举行的第四轮谈判上就升级谈判成果文件《议定书》内容完全达成了一致,为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签署《议定书》创造了条件。
2020年双边贸易额目标:
1万亿美元
“《议定书》是我国在现有自贸区基础上完成的第一个升级协议,共500多页,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是对原有协定的丰富、完善和补充,体现了双方深化和拓展经贸关系的共同愿望和现实需求。”张少刚说。
据介绍,《议定书》的达成和签署,将加快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推动实现2020年双边贸易额达到1万亿美元的目标,并促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和亚太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进程。
张少刚说,双方在此次升级谈判中,主要通过升级原产地规则和贸易便利化措施,进一步促进双边货物贸易发展。
更重要的是,《议定书》在服务贸易方面有诸多突破。近年来,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总额从2007年的179亿美元增长至2014年的626.6亿美元。2014年,双方贸易总额为626.6亿美元,同比增长44.7%。
“服务贸易是《议定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在集中工程、建筑工程、证券、旅行社和旅游经营者等部门做出改进承诺;东盟各国在商业、通讯、建筑、教育、环境、金融、旅游、运输等8个部门的约70个分部门向我做出更高水平的开放承诺。”张少刚说,双方的具体改进措施包括扩大服务开放领域,允许对方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放宽设立公司的股比限制,扩大经营范围,减少地域限制等。
中国与东盟经贸关系:
迈上新台阶
“中国-东盟自贸协定是一个‘活的协定’,将会随着时间和双方的需要不断更新发展。”张少刚表示,双方同意在升级《议定书》生效后,通过协商确定时间安排,就货物贸易自由化、特定产品原产地规则、投资自由化和保护等议题进一步开展磋商。
据了解,此次升级包含有诸多新领域和新的合作增长点。比如,考虑到电子商务对双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双方还同意将跨境电子商务合作这一新议题纳入《议定书》,通过加强信息交流以促进双方的贸易和投资。但目前《议定书》的正文和附件还未公布,丰富的细节还无法知道。
张少刚表示,关于生效时间,按照《议定书》相关规定,在中国和至少一个东盟成员书面通知东盟秘书处已完成内部程序的条件下,《议定书》将于2016年5月1日生效。如《议定书》未能在2016年5月1日前生效,则在中国和至少一个东盟成员书面通知东盟秘书处已完成内部程序的60天后生效。
(本报记者 陈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