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11月15日电 记者胡晓军日前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强全省流域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力度,江西决定对鄱阳湖和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以及九江长江段和东江等流域实施生态补偿,2016年将首期筹集流域生态补偿资金达20.91亿元。
根据近日出台的《江西省流域生态补偿办法(试行)》,江西将采取整合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省级财政新设全省流域生态补偿专项预算资金,地方政府共同出资,社会、市场上筹集资金等方式,筹集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并视财力情况逐年增加。流域生态补偿资金主要用于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森林质量提升、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民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