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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11月12日 星期四

    河南南召:预防调查确保棚改项目规范建设

    作者:本报记者 刘先琴 本报通讯员 余斌 雷孝民 《光明日报》( 2015年11月12日 04版)

        深秋的一个上午,河南省南召县棚改区居民周德明吃罢早饭就骑上电瓶车前往一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工地,作为该县发改委聘请的“义务质量监督员”,他差不多每天都要到工地上去“转一圈看看”。据了解,与周德明具有同样身份的棚户区热心群众还有22名,而他们的这一身份源于南召县检察院发出的一份检察建议。

     

        今年6月份以来,南召县检察院针对棚户区改造项目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预防调查。他们通过总体查询并研究全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数据库,选定疑点较多、问题较明显的乔端林场、国营南召县农场、云钢社区以及红阳、东佳、向东等工矿棚户区改造单位进行重点调查。

     

        通过进一步调查,他们发现该县棚户区改造领域存在扩大范围申报,套取棚户区改造资金、随意扩大建筑面积、挪用项目资金和土地权属存在争议等四个突出问题。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县检察院向县发改委提出了包括三项内容的检察建议:一是对已经存在问题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单位限期整改,并收缴违规资金入财政;二是牵头组织县住建局、审计局、财政局等部门对全县所有棚户区改造项目执行情况拉网式排查;三是严格规范各责任主体的质量管理行为,创优工程质量,着力打造群众满意的棚改项目“放心工程”。

     

        截至目前,该县已收缴入财政的违规资金有240余万元,并通过协议方式帮助云钢社区化解了产权争议问题,同时还面向棚改项目区聘请了23名热心群众作为义务质量监督员,全面参与到棚改工程质量监督中来,真正确保每个棚改项目都成为群众安居乐业的新型社区。(本报记者 刘先琴 本报通讯员 余 斌 雷孝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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