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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11月02日 星期一

    严正声明

    作者: 《光明日报》( 2015年11月02日 04版)

        近日,本报接有关单位和群众举报,有人仿冒“光明日报”字头,假借本报名义,谎称开辟“国家社科基金结项课题”系列专栏,向部分专家学者发出通知,称“您负责的课题作为国家社科基金结项课题之一,特在专栏邀请范围之内,请准备材料参加”,并告知“本次活动统一收取版面成本费5800元”。通知中所留电话为010-5740 5389,联系人为“杨阳”,投稿邮箱为[email protected]

     

        为避免广大专家学者上当受骗,本报特作如下声明:

     

        1.本报从未开设“国家社科基金结项课题”系列专栏,从未收取过任何形式的所谓“版面成本费”。同时,本报也从未授权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外发布开设系列专栏及收取版面成本费的通知,从未授权任何个人或组织收取版面成本费。通知中的电话、联系人及邮箱均与本报无关。

     

        2.实施冒充本报名义骗取他人钱财不法行为的个人或组织应对其所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本报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请广大专家学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如发现类似情况请及时向我社核实并提供线索,也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本报举报电话:010—6707 8091(法规处)、6707 8888(总值班室);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声明。

     

        光明日报社法规处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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