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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11月02日 星期一

    新法速递

    刑法修正案(九)11月起实施

    作者: 《光明日报》( 2015年11月02日 10版)

        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九)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增加的不少新规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国家考试替考作弊、微信微博发假信息、虐待老弱病残、校车客车司机开车超载或超速、辱骂威胁法官、撒泼耍赖打警察、试图通过医闹获利等行为正式入刑,以往这些违法行为面临的只是行政处罚,自11月1日起,这些行为或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行为小心被判刑

     

        造谣:在微信微博发假信息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替考:国家考试中找人替考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医闹:试图通过医闹获利者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虐待:虐待老病残幼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扰乱法庭:在法庭上打骂法官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袭警:撒泼耍赖打警察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拐卖: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一律追究刑责,但可视情从轻或减轻处罚。

     

    这些交通违法入刑了

     

        刑(九)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情形纳入危险驾驶罪,并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此外,在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中增加了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以及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驾驶证行为,进一步完善了依法治理严重交通违法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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