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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11月02日 星期一

    致敬志愿者

    首嫣嫣:有限的精力用来做有意义的事

    作者:本报记者 龚亮 本报通讯员 曹碧波 《光明日报》( 2015年11月02日 08版)

        开栏的话

     

        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中宣部、中组部、中央文明办等部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国开展宣传推选100个最美志愿者、100个最佳志愿服务项目、100个最佳志愿服务组织、100个最美志愿服务社区等志愿服务“4个100”先进典型活动。本报今日起开设《致敬志愿者》专栏,报道各地各部门涌现的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展现各个领域志愿者的魅力风采,以榜样的力量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社会化、制度化。

     

        首嫣嫣是一位“失独妈妈”。2002年,她唯一的女儿因公殉职。“那段时间,用煎熬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但我是个不愿意把悲伤挂在脸上的人,白天我拼命工作,只有在下班私下一个人的时候我才会痛苦得号啕大哭,到最后眼泪都哭干了。”尽管女儿过世已经13年,首嫣嫣还是红了眼圈。

     

        首嫣嫣曾任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南塔街道办事处扎上街社区主任兼党支部书记,2007年退休后,她把对工作的热情和对女儿的思念全部投入到社会公益事业。她说:“‘失独妈妈’不能失爱。我女儿是为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牺牲的,我也要沿着她的路,为社会公益事业付出余生。”13年来,首嫣嫣把对女儿的爱化作对全社会的大爱,向世人展示了“失独妈妈”的另一种活法。

     

        2012年,在她的倡导下,苏仙区成立义工协会,她被推任为会长。失独母亲、老人和小孩一直是首嫣嫣在义工活动中关注的重点群体。她经常组织义工协会的义工们深入郴州市的城乡敬老院和失独母亲、患病幼儿的家中,送上日常用品、带去节日问候,用温暖的笑容和满满的真情感染着无数需要帮助的人们。

     

        “失独妈妈”郑美春因中风右手右脚残疾,行动不便,孤身一人居住。首嫣嫣经常为她送去米、油、牛奶等生活用品,帮她搞卫生、洗衣被。夏天发现她家蚊帐烂了,就买来新蚊帐换了,冬天见她穿着单薄,就帮她买来羽绒服、保暖衣。天气晴好时还带她到西河沙滩公园、植物园看美景,和她一起聚餐。郑美春经常对她说:“有了你,我才有活下去的勇气!”

     

        首嫣嫣平时还会特意收集一些需要帮助的儿童的信息资料,定期去看望他们。13岁的李厚霖就是其中之一。首嫣嫣回忆起首次见到李厚霖的情景:“一处矮小潮湿的出租房内,一张木床、一个桌子和一个小电视便是全部家当,小厚霖无助地躺在床上望着我。”当得知进行性的肌肉萎缩以及心肺功能的衰退导致李厚霖已经无法站立行走,甚至连发声都困难的时候,首嫣嫣心疼得直抹眼泪。

     

        此后,首嫣嫣经常带着粮油、牛奶等生活品去看望李厚霖,当知道李厚霖喜爱画画和音乐后,首嫣嫣每次来看他都会准备绘画本和水彩笔等礼物。在李厚霖的家中,首嫣嫣会认真地陪着他画画,听他演奏电子琴,与他分享生活中的点滴快乐。

     

        2014年5月,首嫣嫣荣获“郴州市苏仙区首届助人为乐道德模范”称号。今年4月,她又荣登“中国好人榜”。面对荣誉,首嫣嫣坦诚地说:“我只是把自己有限的精力用来做点有意义的事,而不是沉浸在悲痛之中,我相信这也是女儿愿意看到的。”

     

        (本报记者 龚亮 本报通讯员 曹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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