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三实”是对领导干部政治品德的高度凝练,是对领导干部政治职责的精准概括,是党追求卓越、担当有为精神品质在领导干部身上的当代体现和塑造。“三严三实”既是自我内在约束,又是外在评判标准,既是政治价值追求,又是具体实践要求,体现了领导干部从政、为官、做人、干事的高度统一。其中,“严以用权”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关键环节。对广大领导干部而言,必须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不逾越党的规矩和国家法律的红线。
固守用权为民的生命线
人民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人民是权力的所有者和决定者,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既来自于人民,又植根于人民。毛泽东说:“为什么权力是人民赋予的?首先在于人民群众既是共产党打天下的阶级基础和社会基础,也是共产党执政的深厚基础和依靠力量,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支持与信赖,共产党就不能取得革命胜利,就不能执政掌权;其次在于领导干部也是人民群众的一分子,共产党人是人民群众中的优秀分子,代表人民群众执政掌权。”我们共产党人好比种子,人民好比土地。种子再好,没有土地,无法生根发芽生长,更不会开花结果;土地给种子提供水和营养物质,孕育生命,给予力量支撑。中国共产党90多年的历史表明,只有党真情关心群众疾苦、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尽心竭力为群众解难事、坚持不懈为群众做好事,才能不断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的关键期和深水区,也是矛盾的突发期,广大党员干部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为人民谋利益,支持人民当家做主,最大限度地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严以用权、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用权。作为领导干部,如果滥用职权,把公权当私器,把权力当作身份、等级、荣誉、地位和权势的资本,追求权力占有和特权享受,以权谋私,为所欲为,注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注定会遭到党和人民的唾弃。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不论位置多高、权力多大,都要牢记权力来自人民,要为人民的利益严以用权、用权为民。坚持用权为民,必须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持思想上尊重人民、感情上贴近人民、工作上依靠人民,始终将人民冷暖放在心上,做群众的贴心人,把为民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思想和行动中,始终扎根人民、心系人民,将人民当亲人,把人民的事当成自己的事。要以用权为民的信念践行党员干部价值追求,以用权为民的节操坚守为官为政底线,真正做到事事出以公心、时时用权为民。坚持用权为民,必须要大力改善民生,切实贯彻党的根本宗旨和各项方针政策,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筑牢用权廉洁的防火墙
权力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权力就是党和人民对领导干部的信任和重托,各级领导干部用权必须清正廉洁、大公无私。清正廉洁是一种素质,是一种能力,也是为政之本、为官之要,是品德之基。对领导干部来说,能力有强有弱是正常的,但清正廉洁不是可有可无、可强可弱的,它是保证领导干部正确合理用权的基础。用权廉洁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无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我们党一刻也没有放松过对领导干部用权廉洁的要求。领导干部只有用权廉洁,才能切实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不被金钱所惑、不被美色所迷、不被人情所困;才能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守得住清贫,赢得人民的爱戴;才能坚守住为政干事做人的底线,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干事;才能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群众眼中的贴心人。
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正确对待权力,加强自身免疫力,严用权,慎用权,廉洁用权,秉公用权。为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补足理想信念之钙,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理想信念,是世界观和政治信仰在奋斗目标上的具体体现,是共产党人指引人生的灵魂灯塔,是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更是品格操守的约束红线。有了坚定的理想信念,就会有高尚的目标追求和不竭的精神动力,也才会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才会恪守严以用权的为政之道。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明确,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每一位领导干部必须敬畏手中的权力,对待权力决不能趋之若鹜,更不能徇私枉法、以权谋私,一定要牢固树立“权力就是责任,权力就是义务”的理念,深刻认识权力姓公不姓私,决不能擅自滥用权力,对权力常怀敬畏之心,真正做到权大不移公仆心、位高更知责任重,真正把权力用在实处,用在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上,用在促发展、惠民生的各项工作中。
扎紧用权规范的制度之“笼”
权力具有天然的扩张性,没有制度“笼子”的约束,权力便会肆无忌惮,没有边界。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就是规矩,良好的制度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一剂良药,有了制度的约束,用权才能不逾越红线、才能坚守规矩。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严以用权的关键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给权力行使划红线、布雷区,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各级领导干部只有对权力心存敬畏、手握戒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不越轨,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不任性用权,才能真正将行使权力的价值目标回归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上来,为民造福。
历史和现实一再警示我们,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用权就能为民谋利,为民造福;滥用权力就会损害群众权益,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只有扎紧制度的“笼子”,才能严以用权,才能不逾规矩。用权规范必须编制权力清单,划清权力的边界,将权力纳入法治轨道。权力运行要遵循法律的轨迹,任何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要摒除特权思想,消除特权现象,真正实现党员干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要强化权力行使的透明度,让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都置于阳光之下,让违规行为无处藏身。要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养成愿意监督、适应监督、喜欢监督的习惯。要加强内部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巡视监督,加大社会和群众监督的力度,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严以用权。
(作者单位:宁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