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三亚10月18日电(记者王晓樱、魏月蘅)在日前举行的2015海南国际旅游岛邮轮游艇产业发展大会上,海南省政府发布了促进邮轮游艇产业加快发展政策12条措施,包括加强邮轮游艇旅游合作、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口岸监管模式、实施邮轮旅游补贴等。
这12条具体措施为:加强邮轮游艇旅游国际国内合作;加大海口、三亚国际邮轮母港和游艇公共码头建设力度;创新邮轮游艇口岸监管模式;培育邮轮游艇旅游市场;鼓励国内本土邮轮游艇企业做大做强;完善游艇扶持政策;开辟邮轮旅游新航线;设立海南邮轮游艇产业投资基金;制定实施邮轮旅游补贴政策;实施社会引资者引进邮轮游艇项目奖励办法;取消七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发展邮轮游艇教育培训和会展产业等。
按照海南邮轮游艇产业发展规划,未来5年,拥有10艘以海南为母港的邮轮,每年邮轮靠泊数量将达300艘次;到2030年,将建成包括公共码头泊位在内的游艇码头泊位2.3万个,拥有各类游艇帆船3.3万艘,实现游艇设计、制造年产值约100亿元,游艇年度消费250亿元。海口秀英港将扩能改造为具有10万吨级邮轮靠泊能力的港口;凤凰岛国际邮轮母港计划建设15万吨位码头两个、22.5万吨位码头两个,建成后每年接待邮轮旅客200万人次,成为亚洲最大的邮轮母港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