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11日电(记者陈海波)食药监总局日前印发了《关于白酒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各地将通过指导白酒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白酒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白酒质量安全。《意见》介绍,质量安全信息记录与保存的基本要求是:企业质量安全信息记录与保存,应当确保产品从原辅材料采购到产品出厂销售所有环节,都可有效追溯。质量安全信息具体包括产品、生产、设备、设施和人员等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