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年来,劳动就业制度和毕业生就业制度的一系列改革,为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毕业生的选择许多源于创业冲动,而非就业压力。严峻的就业形势使得很多毕业生开始理性思考自己的毕业去向,大学生开始主动选择回流家乡寻求发展。通过社会调查了解2015届应届毕业生的回流意愿,预测回流的发展趋势,探讨毕业生回流的原因,解读就业信号的变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指导大学生理性选择毕业去向。学校和政府也可根据回流趋势,调整招生结构,积极进行就业指导,帮助毕业生更好地就业。
1.调查通过网上发放问卷获得应届毕业生回流数据
本次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2015届全国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回流现状与回流原因。其中回流现状主要包括回流意愿、回流途径、回流目的地以及可能影响毕业生回流意愿的影响因素及作用探析。对于毕业生的回流原因,调查对不同原因变量做具体描述,设计五级量表进行测量。家乡拉力方面包括:情感因素、政策因素、家庭因素、理想因素、生活成本。大城市推力方面包括: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
本次调查通过在网上发放问卷《2015届应届大学生回流意愿调查》,共回收有效答卷469份。本次调查获取的有效样本包含男生263人(占比56%),女生206人(占比44%)。本次参与调查的应届毕业生生源地主要分布在西南和东北,分别占比48%和22%,其次为华中(占比12%)、华北华东(占比10%)、西北(占比8%)。(由于华南地区样本较少,故不列入有效样本进行分析。对于华北和华东地区的样本则根据其地域及经济发达程度的接近性,做统一处理。)参与本次调查的毕业生主要来自西南和东北的大学(分别占比59%和20%),其次依次为华中和西北(均为33个样本,占比7%)以及华北华东(共31个样本,占比7%)。
2.2015届毕业生的回流意愿超四成
调查显示,2015届毕业生的回流意愿较高,共占比41.8%(包括15.1%的毕业生非常想回家和26.7%的毕业生比较想回家),而没有回流意愿的毕业生占比31.5%,其中9.5%的毕业生非常不想回家,另外还有26.7%的人觉得是否回家没有区别。这说明大多数人倾向或者不排斥回流。
与调查假设相反的,数据显示回流意愿与性别、专业门类、学历类型、大学所在地与生源地是否在同一省份、是否是独生子女、父母亲职业、家庭经济状况均无显著相关性。该结论与调查假设有较大出入,值得关注。
应届毕业生的回流意愿与生源地有一定关系,来自华北、华东的应届毕业生回流意愿最高(占比61.9%),其余依次为西南(38.9%),西北(38.9%),华中(30.8%)。来自东北的毕业生回流意愿最低,愿意回流的人数占比29.2%,而不愿意回流的占比48%。说明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对于吸引毕业生回流的作用越强。而西南、西北地区的毕业生回流也很可能间接受到了经济政策的影响,如在西部大开发的大背景下,该地区的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较多的就业岗位,而且地方政府出台了相关政策吸引毕业生回流。而东北地区受到特殊的气候条件与经济等因素影响,经济发展受到了较大制约,该地区的毕业生回流意愿就相对较低。
回流意愿与生源地城市级别有显著相关性。从对样本量较为充足的二、三、四、五线城市有关数据可以看出,来自二线城市的应届毕业生回流意愿最高(占到所有生源地为二线城市的毕业生的54.4%),其次则是五线城市,来自这部分城市的应届毕业生中共有41.9%有回流意愿,但回流意愿不是非常强烈。来自三、四线城市的应届毕业生的回流意愿则没有太大差别,分别是32.6%和31%。所有级别的城市中,只有四线城市的毕业生不回流意愿强于回流意愿(共49.3%不愿意回流就业),说明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更容易吸引毕业生回流,而五线城市相对经济落后,却吸引大量毕业生回流,其原因值得探讨。经济发展的空间与活力是可能的解释,经济政策的偏向也可能有一定影响。
3.超半数回流者回乡就业 创业并非基于就业压力
综合分析回流毕业生的生源地,回流目的地与家庭所在地三个数据,共有56.7%的应届毕业生愿意回流到生源地所在城市,26.7%则回流到生源地所在省份,10.6%回流到同一经济文化区域,来自县城和乡村的毕业生则只有8.3%的应届毕业生想要回流到家庭所在乡、镇。这说明2015届应届毕业生的回流地以城市为主,大多为家庭居住地所在城市,也有不少选择同省或同区域有接近性的其他城市。
2015届应届毕业生主要选择的回流途径是直接找工作(占比42%),其余依次为报考企事业单位(占比27%),报考家乡的公务员、村官(占比17%),自主创业(占比9%),最后是升学回流(只有5%)。
选择直接回流就业的两种毕业生(报考企事业单位和直接找工作)主要获得求职信息的方式主要来自人才招聘会(43.2%),其次依次是网络搜索(32%),朋友亲戚家人的介绍(18.4%),社交活动(4%)和其他(2.4%)。说明人才招聘会和网络是提供求职信息的最主要平台,而朋友亲戚家人介绍的比重不可轻视,说明人际关系在毕业生们获取求职信息时起到了一定作用。而社交活动虽然在大学生的日常生活中使用频繁,但对求职信息获得并无明显帮助作用。
选择回流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对其创业原因进行分析,结果显示最主要的创业原因是想要实现自我价值(62.5%),其次是想要自己当老板(50%),之后是积累工作经验和增加经济收入(均占43.8%),紧随发展趋势和实现就业的比例最小(分别占比12.5%和6.3%)。说明自我实现仍然是毕业生创业的主要动力,只有极少的人因为就业压力而创业。
对于创业者的回流优势进行分析,结果显示最主要的优势是拥有合适的创业项目(75%),其次是熟悉的创业环境(62.5%),家乡的人脉资源(56.3%),家乡的市场需求与政策扶持(均占50%),家庭的资金支持(31.3%),政府的创业指导(18.8%),学校的创业指导则最不明显(只占12.5%)。说明合适的项目对于创业至关重要,可以说是先决条件,而回流家乡对创业具有明显帮助作用,主要表现在人脉、市场、政策、资金几个方面,这些优势也在一定条件下促进了这些毕业生的回流。另外,还可以看到国家有关政策扶持创业的明显作用。应该注意的,政府和学校在支持应届毕业生创业上都缺乏行动,而对于缺乏实战与经验的创业者,创业指导很有必要。
对于创业者遇到的阻碍进行统计分析,结果显示创业者们遇到的最大问题是资金(共占比56.3%)。说明对于应届毕业生的创业来说,资金上的支持很有必要。人才和业务来源也是创业者们较为头疼的问题,这应该是初始创业者难以避免的挑战,有创业想法的人也该理性看待并做好相应应对准备。而家人朋友的支持与否并不构成特别大的创业阻碍,表示大家对于创业并没有特别大的排斥心理。
4.家乡的吸引力击败了大城市的浮华
本次调查在对回流原因进行分析时,利用SPSS针对问卷中给出的原因描述(24个有关家乡拉力描述和19个有关大城市推力)的五级量表所得结果进行降维因子分析,共提取五个拉力因子和两个推力因子:
(1)家乡拉力:
A.情感因素(对家乡环境及人际关系的依恋)
B.政策因素(经济政策、回流政策、社会制度)
C.家庭因素(家庭期望、家庭责任、家庭陪伴)
D.理想因素(职业理想、建设家乡)
E.生活成本(住宿成本、交际成本、交通成本、娱乐成本)
对于五个因子进行均值比较(主要选取配对样本T检验和单因素分析)及显著性检验时,得到以下结论:
对拉力因子进行配对分析时发现,家庭因素的影响最为明显。数据说明父母的期望以及毕业生照顾父母的家庭责任感对毕业生回流产生了最大的影响,而对于家乡的情感依恋仍为重要影响因素,主要表现在对家乡环境和家乡人际关系的依恋。较低的生活成本也是吸引毕业生回流的因素之一,这在一定程度上来源于家庭资本的积累与分享。个人理想因素与政策支持因素影响力相对较弱,说明毕业生作出回流决定时,缺乏对家乡建设的理想与对回流政策的感知。
家乡拉力中,政策因素的贡献在不同学历的应届毕业生身上也有所差异,且学历越高,越容易受到政策的影响,其原因可能是回流政策和家乡经济发展政策对于高学历毕业生的吸引作用更强,也可能是高学历毕业生们对于政策更加敏感与了解。
家乡拉力中,情感因素的作用力在毕业生求职时获取信息的方式上也有一定差异性表现。对于主要通过亲戚、朋友介绍来获取求职信息的应届毕业生而言,情感因素的作用明显高于其他几类毕业生。这说明毕业生对家乡的环境与人际关系越依恋,这些人际关系越可能在毕业生回流时起到帮助作用。
家乡拉力中,家庭因素对于毕业生回流的影响比重在家庭经济状况不同时也会有区别,家庭月收入越高(从0到12000元),家庭因素的作用越明显。而超过某一数值后(本次调查中为12000元)反而降低。说明在一定范围内,家庭经济状况越好,父母的期望和对家庭的责任感更容易影响毕业生回流,但对于经济富裕的家庭,家庭期望与家庭责任等的作用力反而有所削弱。
(2)大城市推力
A.主观因素(就业竞争力、个人理想、心理需求)
B.客观因素(生活成本、就业形势、社会制度、自然环境)
就大城市推力而言,客观因素的作用大于主观因素。说明大城市的生活成本高、自然环境差以及就业形势的严峻、制度的藩篱都使得毕业生对大城市产生一定的抵触心理,而更偏向于回到家乡就业。其次,大城市对于就业者相对更高的能力要求,也使得大学生衡量自己的就业竞争力,并综合个人职业理想的追求和心理需求等主观因素理性作出回流决定。但就大城市推力对于毕业生们回流的作用而言,并没有性别、学历、家庭经济状况等的显著区别。
家乡的拉力因素与大城市推力因素共同作用促进了毕业生们回流,可以发现在对于2015届应届毕业生回流意愿的贡献上,家乡的拉力因素强于大城市的推力因素,说明家乡的吸引力比大城市的推力更有效促进了毕业生的回流。
5.发展水平是东北地区毕业生回流的双刃剑
对于生源地为东北地区的应届毕业生,对其回流原因进行降维因子分析,可以得到五个有效拉力因子(经济发展、家庭因素、生活成本、环境因素、职业理想),通过因子间配对分析及显著性的检验,发现家庭因素和生活成本对于毕业生回流东北的意愿贡献力最大,而经济因素和环境因素贡献最小,可以说明东北地区的经济和环境对毕业生回流并没有什么吸引力,相应地,经济与环境的落后也可一定程度上解释不回流的原因。
经济发展对于回流意愿的贡献度还表现有性别差异,且对于男生来说,经济对于回流的贡献度比女生弱得多,说明女生对于东北经济发展及由此带来的就业岗位增多,就业机会更加公平等就业优势感知明显比男生要多,也许可以从东北经济的产业转型(从重工业转向轻工业和第三产业)引起的就业性别比例变化得以解释。对东北地区的回流毕业生做大城市推力的降维因子分析时,共得到四个有效推力因子,分别是生活成本、心理因素、文化习惯、就业竞争力,对这几个因子做配对分析及显著性检验后发现,生活成本因素在毕业生回流贡献程度上明显大于其他几个因素,其次依次是文化习惯、心理因素和就业竞争力。证明很多应届毕业生回流东北,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感到难以承受大城市高昂的生活成本,也间接说明东北地区的生活成本普遍较低。还有很大一部分因为在文化习惯上无法接受大城市,表现在语言、生活习惯上,说明东北的地区文化特点较为鲜明,可以从回流毕业生的身上感受到他们对于东北文化的归属感。
在被问及“是否会因为就业形势严峻而考虑回流”时,有65.9%的应届毕业生表示不会受到就业形势的影响。当然也有相当一部分人(29.3%)承认会受到就业形势的影响。由于此次问卷只表示毕业生的表层想法,可能与实际情况也会有所出入。
(指导教师:黄松爱 调查组成员:车雨璠〈主要成员〉、汤璐舟、王新靓、李想、荣晓彤、宋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