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至4月,全国共接报火灾14.3万起,死亡804人,受伤365人,直接财产损失近15亿元,其中三分之一的省份火灾总量超过5000起。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消防安全责任亟须夯实。
针对夏季火灾易发、多发,火灾数量总体上升的趋势,从5月20日至9月20日,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夏季消防检查活动,重点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文物古建筑等火灾隐患高危单位。
目前,夏季消防大检查已经结束。检查期间共排查出哪些火灾隐患?如何认识当前的消防安全现状?如何推动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改,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火灾隐患错综复杂
根据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日前联合下发的通知,此次检查共对包括北京市海淀区肖家河社区板房村在内的全国80处区域性火灾隐患予以集中曝光。两部委在对上述火灾隐患责任单位进行书面警示的同时,将跟踪督办,以推动火灾隐患整改。
记者了解到,这80处区域性火灾隐患分布在全国29个省份,其中黑龙江、上海、江苏、河南、贵州、云南等6省市区域性火灾隐患达5处以上。这些区域性火患的分布区域类别包括违法建筑集中区域、商贸市场集中区域、物流仓储集中区域、城乡结合部及“城中村”集中区域、“三合一”(住宿、生产经营、储存为一体)场所集中区域、棚户区集中区域和农村木质结构连片村寨等7大类别。整体来看,有6处区域性火灾隐患包含2个以上类别特征。
如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蛤蟆山片区,存在大量的“城中村”、彩钢板大棚、市场和仓库,具有违法建筑集中区域、棚户区集中区域、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集中区域、物流仓储集中区域、商贸市场集中区域和“三合一”场所集中区域等6大特征。
从具体火灾隐患情况分析,80处区域性火灾隐患中,无消防车通道或消防车通道不畅的,达71处;防火间距不足或防火间距被占用的,达42处;未设置消火栓、消防水源缺乏或无消防水源的达28处。如贵州黔南州三都县三合街道排烧村,全村共有木质房屋200栋,是黔南州最大的苗族聚居村寨。该村存在房屋耐火等级低,村民房屋连片修建,防火间距不足,消防水池、管网等消防设施缺乏等问题,任何一项隐患的改造难度都不小。
区域类别叠加、火灾隐患错综复杂,这些排查出的问题是我国当前区域性火灾隐患现状的客观反映,也是督办整改的重点。
消防安全状况堪忧
公安部消防局负责人表示,由于历史遗留等原因,这些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难度大、整治周期长,诱发火灾因素多,并且具有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潜在因素。
山西省临汾百汇物业有限公司,是临汾市最大的小商品批发市场集中区域,坐落于市区交通瓶颈路段。区域内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4家,商户达1700余户,其中百汇批发市场和中心工贸市场两市场连成一体,商户集中、可燃物大量存放、人流物流共存,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火烧连营”的失控局面。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陈砦村为“城中村”集中区域,占地面积1000亩,建筑面积200多万平方米,户籍人口5000人,实际居住人口高达17万人。在如此大的区域内,既无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建筑之间防火间距也严重不足,村民自建的出租房只有一部疏散楼梯。这导致消防车辆很难及时顺利到达着火区域进行救援,人员疏散能力较弱,加上消防设施不健全,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除了硬件上的不足,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部分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薄弱、不遵守安全生产规范等也是诱发火灾的重要因素。比如在北京肖家河社区板房村,检查发现该区域电气线路私拉乱建现象突出,部分租住人员使用大功率电器、煤气罐、煤炉等。
有消防专家分析,区域性火灾隐患区域老旧建筑较多,消防设施往往存在老化、设计不周、改造难度大等因素,加上牵涉面较广、耗费资金大等,整治起来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如原本应拆除的连片型违章建筑,由于涉及许多人的就业和居住问题,拆违阻力很大,既要消除火灾隐患,又要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标本兼治督促整改
消防检查是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防患于未然的前提。而区域性火灾隐患的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单位和民众形成整治的合力。为此,中央综治办、公安部要求加强对这些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工作,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针对整治总量相对较大,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人力、物力和财力等问题,两部委还要求,必须有效落实常态化管理制度,有效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专家表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是基础。解决城乡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建设等重大问题,需要党委政府统筹规划、通盘考虑,充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
公安部要求,消防部门要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指导培训,推动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
夯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根本。公安部强调,各地要认真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要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重点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消防专兼职人员和保安等5类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并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区域性火灾隐患一直以来都是消防安全治理的瓶颈。”公安部消防局负责人表示,只有下狠招、出重拳,才能破解。对于整治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火灾隐患等突出问题没有及时解决、消防秩序混乱局面没有明显改观的,或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地方和单位,将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本报记者 靳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