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国庆期间的饮食安全,国家食药监总局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强化商业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水产品、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酒类、保健食品等热销食品,并按照从严、从重的原则,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24小时值班,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第一时间上报并处置。
据介绍,食药监总局近期抽检了粮食及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饮料、水产及水产制品和保健食品等5类食品共744批次样品,发现有89批次不合格。其中,水产及水产制品424批次,81批次不合格,占19.1%,主要不合格原因为非法添加亚硫酸盐、色素胭脂红等物质。
针对国庆期间潜藏的此类食品安全风险,食药监总局要求各地对热销食品可能非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等项目,以及食用农产品中可能使用的瘦肉精、甲醛、孔雀石绿、硝基呋喃、苏丹红、罗丹明B、糖精等项目,加大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并加强对网络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打击。风险监测信息要第一时间对外公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问题企业和食品要立即采取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召回等措施。
同时,公众也须提高出门在外的饮食安全意识。食药监管部门提醒:1.在外就餐时要选择合格的饮食场所。2.孕妇、老人和免疫系统受到损伤的人要避免食用生稀奶酪和未煮熟的食品,避免食用未经消毒处理的果蔬汁等。3.哺乳期婴儿要注意配奶的奶瓶要洗净并消毒,吃剩的奶或果汁在奶瓶中存放时间不宜过长。4.要避免食用生牡蛎,尽量减少食用生的水产品。5.有过敏史的人,不食用相应的过敏源食品。
国庆期间,各地食药监管部门将实行零报告制度,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保持12331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公众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可以随时拨打12331投诉举报,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
(本报记者 陈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