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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9月29日 星期二

    光明时评

    出租车改革需清除行政逐利思维

    作者:华挺 《光明日报》( 2015年09月29日 07版)

        在国家层面的出租车改革政策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各地在网络“专车”压力之下开始探索出租车解困之路。据媒体报道,武汉、南京、义乌等城市已经出台了改革新政,杭州的改革方案也开始征求意见。减免“份子钱”、放宽出租车数量和价格管控,成为各地出租车改革的突破口。也有一些地方此时推出了出租车涨价计划,引得各方热议。

        长期以来,尽管围绕出租车行业的“份子钱”一直饱受公众诟病,但针对出租车行业的改革却基本都在“份子钱”面前却步,“份子钱”被不少媒体称之为难以撼动的“坚冰”。表面上看,收取“份子钱”的是出租车公司,而实际上地方政府收取的经营权使用金才是“份子钱”的重要组成部分,之所以被称为“坚冰”难以融化,难就难在政府不愿放弃这块“坐收渔利”的大蛋糕。政府一方面抬高出租车企业准入门槛,一方面严格控制出租车数量,在让出租车形成实际垄断以保障政府利益的同时,更造成群众打车难、出租车行业本身服务水平难以提高、黑车猖獗难以遏制等诸多弊端,追根寻源,问题就在于地方政府的逐利思维太浓。

        显然,这次针对出租车行业的改革,国家尚未有“顶层设计线路”的情况下,一些地方政府开始急不可耐对“份子钱”开刀,甚至主动放弃“经营权有偿使用”,并不完全是民意的胜利,而是随“互联网+”应运而生的网络“专车”倒逼的结果。网络“专车”的迅猛发展和其各方面独特的优势,已经危及出租车行业的生存。而将“专车”一律划归“黑车”进行打击,既缺少明确法律依据,也是在逆市场而行。在传统出租车行业遭遇“四面楚歌”乃至无路可走的现实面前,一些地方政府才不得不主动放弃出租车“老板”的角色,回归到行政管理的位子上。

        出租车是城市公共交通重要的补充和组成部分,但同时又必须顺应市场发展规律,尽管如武汉、南京、义乌、杭州等城市率先在全国进行出租车改革,但实际上的改革路线图并不让人感到意外,甚至可以说是顺应市场和社会发展的必需选择。面对“互联网+”的各种挑战,越早进行“壮士断腕”的改革,越能够抓住机遇占领先机,越能够在新的社会环境下立于不败之地,其积极意义不言自明。

        党中央和国务院早已强调,要让“行政归行政、市场归市场”。对出租车行业来说,无论是出租车企业还是出租车数量,都应当由市场规律来调节。只要取得出租车营运资格,按章纳税缴费,地方政府就不应当以收取经营权使用费为目的来阻碍出租车行业的正常健康发展。对出租行业的“份子钱”改革,只有地方政府彻底放弃行政管理中的逐利思维,改革才能一路前行,进而收获到“多赢”的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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