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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9月24日 星期四

    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谱写中国妇女发展新篇章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宋秀岩谈妇女事业发展进步

    作者:本报记者 王海磬 《光明日报》( 2015年09月24日 08版)

        1995年,在北京召开的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中国政府向国际社会庄严宣示,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2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进程中,妇女事业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大踏步前进,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施结出了累累硕果。

     

        在北京世妇会召开20周年和我国正式提出并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20周年之际,本报记者对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进行专访。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

     

        记者:过去20年,党和政府为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采取了哪些措施和行动?

     

        宋秀岩:党和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妇女发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教育、舆论等手段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推进性别平等进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出台法律、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党中央明确要求“在立法决策中充分体现性别意识,在改善民生中高度关注妇女需求,在社会管理中积极回应妇女关切,使男女平等真正体现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社会生活各方面”。这些重要思想和论断开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更为广阔的前景。

     

        从1995年我国正式提出并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到2005年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实行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赋予其法律地位,再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其进入执政党的施政纲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施走向法律化、制度化、主流化,成为我们党治国理政总框架的重要内容,为实现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战略指引。

     

        这20年间,促进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国家机制不断健全。妇女平等权利得到更好法律保障,制定或修订了婚姻法、就业促进法等20余部涉及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已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程序。妇女全面发展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设专节对妇女发展问题作出具体规划,国务院连续颁布实施三个周期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妇女民生福祉得到持续增进,国家有针对性推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检查等政策措施和实事项目,使广大城乡妇女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

     

    我国妇女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

     

        记者:过去20年我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宋秀岩:一是妇女平等就业权利得到保障。全国女性就业人数占就业总数的比例始终保持在45%左右。2013年,女性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4.1%,比2000年提高9个百分点;互联网领域创业者中女性占55%;女企业家占企业家总数的四分之一。二是妇女受教育程度显著提高。2014年,男女童小学净入学率均为99.8%,提前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初中、高中、本专科和硕士研究生在校生中,女生比例分别为46.7%、50%、52.1%和51.6%。2013年,女性15岁及以上文盲率为6.7%,比1995年降低17.4个百分点。三是妇女健康水平大幅提升。妇女平均预期寿命由2000年的73.3岁延长至2010年的77.4岁,比男性高5岁。孕产妇死亡率由1990年的88.8/10万下降到2014年的21.7/10万,提前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国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妇幼健康高绩效的10个国家之一。四是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比例提高。2013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女代表、女委员比例分别为23.4%和17.8%,比20年前分别提高2.4个百分点和4.1个百分点;村委会成员中的女性比例为22.7%,比2000年提高7个百分点;居委会成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48.4%。五是妇女贫困状况显著改善。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妇女贫困发生率从2005年的20.3%下降到2010年的9.8%。农村留守妇女、进城务工妇女、患病贫困妇女、老龄妇女、残疾妇女等群体的生存、保护和发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妇女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

     

        记者: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对妇女来说既是赋权,更是参与和发展的过程,妇女在其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宋秀岩:妇女既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伟大力量,也是推动性别平等、促进自身全面发展的根本力量。过去20年是我国改革发展进程中的重要阶段,亿万妇女大力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以主人翁姿态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在推进国家进步、民族振兴、社会进步中,用自己的智慧和劳动创造幸福美好生活、实现自身全面发展。

     

        第一是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建功立业。农村妇女已占农业劳动力的65%以上,我国粮食生产“十一连增”、农民增收“十一连快”,无不凝聚着农村妇女的辛劳和汗水。女职工占职工队伍总数的四成,她们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贡献聪明才智。妇女自主创业比例达11%,越来越多的女性点燃创业梦想,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浪潮中奋勇搏击,在“互联网+”新业态中主动作为。第二是在家庭文明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广大妇女自觉承担在家庭生活中的责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用真善美教育子女、感染家人。去年以来,2.4亿多群众踊跃参与妇联组织开展的寻找“最美家庭”活动,800万家庭积极自荐或他荐,为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贡献力量。第三是在国际舞台上展现中国女性风采。在国家关系建设中,在国际事务处理中,在国际经济、文化、科技、安全各个领域,在国际赛场上,到处活跃着中国女性的身影,中国女性以自信、进取、担当的姿态吸引了全球目光,成为提升中国国际地位和影响力的重要力量。可以说,伟大祖国的巨大发展,凝聚着亿万妇女的参与和贡献;中国性别平等事业的历史性跨越,离不开妇女自身的奋起与拼搏。

     

        记者:您如何看待中国政府将与联合国妇女署合作举办的全球妇女峰会?

     

        宋秀岩:举办全球妇女峰会,推动各国在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层面对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重申承诺、采取积极行动,对于促进全球性别平等事业取得更大进步,为世界平等、和平与发展注入新动力,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习近平主席将主持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习近平主席对妇女事业的高度重视,再次展示了中国对促进全球性别平等事业的责任与担当。

     

        (本报记者 王海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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