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份文件的相继出台,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一份是国土资源部发布《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总体方案》,提出到2017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另一份是国务院印发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提出到2020年将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信息共享的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在大数据如浪潮般席卷全球,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从战略层面认识大数据的背景下,我国政府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网络”“信息共享”“数据平台”等词在两份方案中频频出现。
政府实现大数据治理的好处自不待言,比如推动政府治理决策精细化和科学化、降低政府治理偏差概率、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治理成本等。但在政府实际工作中,大数据还未得到足够重视。
一些政府部门缺乏“大数据思维”,把自己掌握的丰富信息锁在柜中,束之高阁,或是缺乏迈开步子的勇气,摆脱不了“数据小农意识”,导致一个个“信息孤岛”的产生,让诸如征信体系建设、不动产登记等改革举措受困其中,同时也出现数据库重复建设等浪费现象。
此前媒体曾多次报道,客户为购买一套住房需要填报十几张表格,一些表格1/3以上的内容是重复的;“北漂”小伙为办护照返乡6次补开5张证明。其实,这些内容完全可以利用政府部门拥有的基础数据自动生成,在政府部门内部调取,不必让老百姓急断肠、跑断腿。
部门对数据资源的分割和垄断,制约了政府的协同管理水平、社会服务效率和应急响应能力。同时,没有统一的技术标准、数据标准、接口标准,系统五花八门,导致信息难以共享,也是大数据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共性问题。
其实,政府实现大数据治理并不难,在思想层面,关键在于执政者有没有打破部门之间利益割据的勇气和决心,有没有养成用数据说话的习惯,有没有放下姿态与市场主体加强合作的意识。在行动上,要加强顶层设计,明确政府大数据的发展目标、发展策略、发展布局、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上述提到的两份方案,分别对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和生态环境网络监测的数据共享上作出了实质性的顶层设计,这种做法值得推广。另外,政府还应重视大数据的安全防护,在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同时也要保护信息安全,及时制定数据安全管理体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如何实现?大数据时代是实现转变的良好时机,建设政府大数据、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将给国家治理带来路径突破和机制创新。值此转型的关键时刻,各级政府要养成大数据思维,争当大数据时代的排头兵,引领大数据快步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