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8月30日电(记者王晓樱、魏月蘅)日前出台的《海南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指出,2015年至2020年,海南将创建100个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等创业创新平台,扶持创建3个国家级或省级创业型城市,每年为1万名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培训。
为推动大众创业,海南除加快建设创业创新公共平台外,还将调动科研人员的创业积极性,探索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的有关政策。对于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自签订离岗创业协议之日起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原单位应当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创业的实际情况,与其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这将鼓励更多人离岗创业,同时也解决离岗创业者的后顾之忧。
今后,海南还将建立健全大中专院校创业指导服务机构,为大中专毕业生创业提供场所、公共服务和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