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4日电(记者王海磬)国家档案局24日在其官网发布了《日本侵华战犯笔供选》第十四集:池田义三郎。根据第十四集摘要,据池田义三郎1954年7月30日笔供,他生于1913年,日本东京都人。1933年参加侵华战争,1945年8月被俘。
重要罪行有:
1937年9月,在河北省参加侵略作战时,曾将“诱捕的1名抗日军战士年23岁,用刺刀刺杀了”。并指挥“杀害1名中国人民”。在河北省保定城南,“看见从村中向田里跑去的中国人民1名(年30岁),我认为他是与抗日军有关的人员,故命……加以逮捕”,当送到中队长面前时,他说“真麻烦,杀掉得了”。于是池田义三郎命部下“用刺刀刺穿该人腹部,杀害后尸体就丢在原地了”。
1938年5月,在河北省长垣县城,“集体执行对中国人民及抗日军100名的大屠杀”。在长垣县城中国人民住宅内,“该家妇人由避难地方归来”,当天夜里“我……以暴力强奸她”。
1938年5月,在河南省某村,“我侵入中国人民房屋,以该家隐藏手榴弹6个步枪弹带4条为理由,而将该家居民(男,50岁)推到房外用拳头打他的面孔,……以刺刀刺穿他的胸部,更以步枪命中他的头部,杀害后尸体就丢在原地了”。
1938年6月19日,所属部队在河南中牟县,“将城内居住的1000名中国人民赶到城外推到黄河里集体杀害了”。“我侵入某家,强制刚生婴儿不久的母亲抱上孩子赶到黄河里去杀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