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13年,在我国教育现代化建设进入最后冲刺的关键节点,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再次召开。本次会议将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部署,指明正确方向和关键着力点。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民族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是我国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因而具有深远而突出的战略意义。发展民族教育,直接关系到教育公平的实现和民族地区的未来发展,并最终为实现民族复兴提供人才保障、智力支持和精神支撑。
我们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发展民族教育。《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首次列专章对民族教育予以规划。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中,也都提出要重视和加强民族教育发展,资源配置要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自2002年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以来,我国民族教育取得了长足进步,成功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早在2011年,我国703个民族自治地方县级行政区划就已全面实现了“两基”目标,人口覆盖率达100%。通过内地办学,55个少数民族都有了自己民族的本科生和研究生;140多万民族地区教师通过培训获得素质提升。截至2014年,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少数民族在校学生已达2539.5万人,专任教师约130万人。
不仅如此,近年来,我国各级各类民族教育保持科学协调发展,民族团结教育广泛开展,双语教育积极稳步推进,对口支援力度持续加大。所有这些都共同证明并指向同一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族教育体系已基本形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要发展,一定要共同发展,不能让任何一个地区掉队,不能让任何一个孩子落伍。我国民族教育用一个个振奋人心的数字,不折不扣地兑现着“一个都不能少”的庄严承诺。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民族地区教育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仍有差距,办学条件、教育结构等方面都亟待新突破。
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呼唤更为成熟的民族教育,教育现代化乃至国家现代化的实现也有赖于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则更需要手足相亲、守望互助。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应以深化改革作为推动民族教育发展的根本动力,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将调结构提质量作为重要基点,继续遵循普惠与特惠相结合的政策路径,扎实推进民族教育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开创中华民族更为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