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7日电(记者王东)足球改革发展工作会议17日下午在国家体育总局举行,《中国足球协会调整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对外公布。中国足协将实现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由事业单位向社团常设办事机构(协会秘书处)的转变,改变中国足协与足球中心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组织架构。转变完成后,适时撤销足球中心并按规定核销相关事业编制;脱钩改革完成后,体育总局不再具体参与足球业务工作,而是对中国足协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
《方案》指出,中国足协会员代表大会将是中国足协的最高决策机构,即将设立的中国足协秘书处将作为执行机构,具体执行和落实各项章程工作。秘书处同时还需接受内部和外部的监督监管。
国务院足球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17日晚上召开通气会,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中国足球协会主席蔡振华表示,《方案》的制定是以《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为依据,全面调整改革中国足协,破除制约中国足球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创新中国足球管理体制,逐步形成依法自治、民主协商、行业自律的组织框架,建立符合中国社会发展要求和国际足球发展趋势的管理模式,为中国足球发展提供组织保障,为深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探索道路。调整改革后的中国足协既是团结全国足球组织和个人共同发展足球事业、具有公益性质的社会组织,又是根据法律授权和政府委托管理全国足球事务、具有公共职能的自律机构,承担了体育部门在足球领域的管理责任。改革应当全面反映并实现中国足协的职能定位。
在谈到具体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时,蔡振华表示,按党管干部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相关人员的岗位转换和工作安排:一、足球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代表进入中国足协工作,免去事业单位职务,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二、足球中心在编在岗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一次性选择去留。选择进入中国足协工作的,将所有关系转入中国足协,原在编在岗人员级别、职务等进档封存;不进入中国足协工作的,由体育总局在系统内统筹安排工作。三、中国足协与现聘用人员所签合同继续履行,根据脱钩改革的实际情况调整完善。脱钩完成后,中国足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同工同酬,公平竞争,统一考核。中国足协具有用人自主权,自行确定内部机构设置、人员岗位设置、薪酬管理、绩效考核和用人制度方案。
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上,中国足协不再作为中央预算单位,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实行财务公开,由独立的审计机构负责对协会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方案》同时明确了中国足协开展对外交流合作有关权限,以及会员结构。《方案》还对健全中国足协内部管理机制,包括加强秘书处建设,合理设置秘书处工作机构等有明确要求。
《方案》的“加强党的领导”板块中指出,中国足协成立党委,由体育总局党组领导。中国足协成立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