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5日电(记者龚亮)国家档案局15日在其官网发布了《日本侵华战犯笔供选》第五集:三井成美。根据第五集摘要,据三井成美1954年8月8日笔供,他生于1920年,日本山口县人。1941年参加侵华战争,1945年9月被俘。
重要罪行有:
1943年1月,于湖北省宜都县,参与杀害“抗日军人俘虏7名……我直接将1名30岁的抗日军人砍首杀害”。
1943年2月,在宜都县一中国居民家中,“强奸了1名36岁的妇女,用该方法强奸4次”。
1943年3月,在宜都县,“侵入某家中,我对1名16岁的妇女用手枪威胁,拖进寝室,予以强奸后,又叫畑中轮奸了”。同月下旬,命令“新兵进行白刃战术训练”,“使新兵7名连续地刺,杀害了中国人民1名”。另外,新兵5名“将1名在该盘踞地所逮捕、监禁中的中国人民”吊起刑讯拷打,然后“切断其绳,掉下气绝,就那样投入牢内而杀害”。
1943年4月,在宜都县一据点,命令部下,让两名抗日军人俘虏“跪在扬子江岸打水地点的台上,背绑其手予以砍首杀害”。
1943年9月,在宜昌黄龙寺东南,将1名“中国人民(30岁的男子,逮捕情况不明)”,“从鼻孔服上麻醉药,山川和酒井解剖其胸、腹部,切断其大腿部,我共同杀害了中国人民1名”。
1943年11月,在松滋县的民船中,“将于该地避难的妇女(35岁)的左面颊,用巴掌殴打3次,进行威胁后,予以强奸”。
1944年5月,在荆门县城内,命令将1名“抗日军人俘虏(35岁,男)绑在第二中队盘踞地后院的十字架上,蒙其眼睛,使教官直接指挥新兵40名,像蜂窝一样,飞快地跑着对其胸腹部予以刺杀后,命令高桥勇曹长砍首杀害”。
1944年6月,在荆门县城外,侵入中国居民家中,“强奸30岁的妇女1名”。
1945年3月30日,在南漳县,指挥部下“射死抗日军受伤者4名(军官1名、下士官3名)、同伴的卫生兵1名及输送中的中国人民6名”。
1945年4月,在南漳县县城东,“发现了1名60岁避难的中国人民(男),我命令奥原外1名将其斩首杀害”。
“我自1942年5月至1945年7月之间,赴所谓‘慰安所’,对中国、朝鲜人民妇女在南京2次,在孝感县孝感2次,在荆门县县城30回,在子陵铺3回,在沙洋镇2回,在当阳县县城6回,鸦鹊岭1次,在宜昌县黄龙寺2回,在紫金岭4次,在高家店7次,在孝感县花园4回,在应山县广水2回,在信阳1次,进行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