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2日电(记者周洪双)《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12日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9月12日前提出意见。这意味着已经施行5年多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即将被取代。
2010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银监会等7部门公布施行了《办法》,为规范融资担保公司经营、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随着融资担保业快速发展,《办法》作为部门规章,无法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和有效的行政处罚,监管部门缺乏对违规经营的融资担保公司的有效处理手段,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制裁,影响了监管权威性和行业长远发展。国务院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为适应当前和未来行业发展和监管的实际需要,有必要制定融资担保公司管理的行政法规,为加强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融资担保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中国银监会会同有关单位在总结《办法》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经深入研究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形成了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