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由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主办的第六届中国行政改革论坛在京举行,围绕“简政放权改革与法治政府建设”,来自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全国政协、部分省区市的负责同志,国家行政学院、地方行政学院、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的专家学者400余人进行了深入研讨。与会领导、专家普遍认为,本届政府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作为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统筹规划,全力推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这些改革极大地激发了市场与社会活力,对于稳增长、保就业、惠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促进了政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牢牢牵住“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这个牛鼻子
“简政放权,目的是要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权利边界,解决长期存在的政府越位、缺位和错位的问题,既要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给企业松绑,又要促进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更好地发挥作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峰指出。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勇表示:“简政放权是时势所驱,是改革开放进程中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动力、破除新障碍,在上层建筑层面的新一轮革新,既利当前,又惠长远。”
“简政放权不是放任不管,而是要从注重审批向完善监管和提供优质服务转变,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张勇说。为此,要牢牢牵住“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这个牛鼻子,破除思维定式、行为惯性、路径依赖,持续推进简政放权。
在国家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马建堂看来,“深化简政放权一方面是深化放,另一方面是改进管。如何科学地管、有效地管、适当地管、简约地管,是政府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放、管、服”三管齐下,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应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放、管、服’三管齐下。”马建堂指出。他认为,简政放权既要“放开”,又要“下放”:凡是市场能调节、社会能承担的事务,政府相关审批权要坚决取消;那些政府必不可少的审批、核准和备案事项,根据实施能力和管理便利性,在不同政府层次间合理划分并明确公布。
张勇指出,“放、管、服”三管齐下,要协同推进,要努力实现“四个转变”:从微观向宏观、从审批向监管、从项目安排向制度供给、从单打独斗向纵横协调转变。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刘俊臣认为,坚持“放管结合”,全国工商系统一方面要降低准入门槛,一方面也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为建立完善政府、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市场监管新格局而努力。
在法治轨道上把简政放权改革推向深入
“改革要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特色法律法规中的基本精神、基本制度、基本规范和要求。重大改革必须于法有据,唯其如此,简政放权改革才能不走样、不变道、有章法,才能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王峰说。
专家们认为,两年多来的简政放权改革,严格遵守了职权法定、程序合法、公开透明、法治统一的原则,不省步骤、不缺环节,充分发挥了法治对改革的引导、规范、促进和保障作用。当前,简政放权改革已进入到深水区和攻坚期,更需要强调法治、依靠法治,在法治的轨道上把简政放权改革推向深处。
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袁曙宏看来,我国正处于改革与法治的共生期、共进期,正确认识和处理改革与法治的关系,需要完善与之相适应的立法方式。要以立法引领改革、授权改革,以立法确认改革成果、预留改革空间、消除改革障碍,实现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度融合和最佳结合,发挥改革与法治在“四个全面”中的双轮驱动作用。
在“行政权力法治化”“简政放权与依法监管”“减政放权与优化服务”三个专题分论坛上,与会人员就地方推进权责清单制度、规范审批流程、优化行政服务等具体实践进行了交流探讨,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出招献策。(张胜、王斯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