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7日电(记者冯蕾)国家发展改革委7日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95元和9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07元和0.08元,调价执行时间为7月7日24时。据介绍,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是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根据7月7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变化情况计算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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