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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6月10日 星期三

    最高法:彻底根除“立案难”问题

    作者:本报记者 王逸吟 《光明日报》( 2015年06月10日 04版)

        本报北京6月9日电(记者王逸吟)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9日表示,全国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一个月以来,以往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延立案的“立案难”问题,已经得到彻底根除,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得到了全面提升。下一步将完善制度规范,实现登记立案工作常态化。

        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部署。孙军工在新闻发布会上披露,5月1日至5月31日,全国各级法院共登记立案113.27万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9%。从增长幅度看,主要呈现三种情形:一是大幅增长,北京、河北、河南、辽宁等地,增幅均超过40%;二是小幅增长,江苏、江西、山东、湖北、广东、西藏、甘肃等地增幅均在20%以下;三是有一定幅度增长,天津、山西、黑龙江、安徽、贵州等地,增幅在20%~30%左右。从案件类型看,行政案件同比增幅最大,同比增长221%,刑事自诉案件、民事案件也有明显增长。

        “一个月来,全国法院登记立案秩序井然,案件入口更加畅通,案件总量增幅接近三成,当场立案率超过九成。”孙军工表示,“一定意义上说,长期以来困扰人民群众诉权行使的‘立案难’问题已经成为历史。”

        孙军工同时表示,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各地出现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下一步,全国法院将强化当事人诉权保护意识,深入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防止改革一阵风。要完善制度规范,实现登记立案工作常态化。最高法院在前期调研和各地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制定规范性文件,统一立案流程,规范登记立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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