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的生命发育和精神成长离不开游戏,真正的教育必须植根于儿童游戏的伟大天性。
教育与游戏究竟是怎样的关系?这是一个耐人寻味但又歧义丛生的问题,迫切需要我们做出合理的解释和正确的实践选择。
这其中,关键在于如何理解游戏。在儿童哲学课中,我曾经和小学生们进行过一次关于游戏的对话,一开始我们就吃惊地发现:虽然也有一些关于游戏的比较温和中性的词语,如“嬉戏”、“游玩”等,更多的似乎是不怎么肯定的说法,如“儿戏”、“贪玩”、“戏弄”、“玩物丧志”等等,至于赞美的用语,则几乎没有。这多少说明人们对游戏是存在偏见的。
责备孩子“贪玩”或“贪玩成性”的确是一种偏见,因为“贪玩”本来就是孩子的天性,从某种意义上说,甚至是人的天性。荷兰哲学家荷伊青加斩钉截铁地说:“人是游戏者。”他认为,“法律和秩序、商务和谋利、涂鸦和艺术、智慧和科学。所有这些都根植于游戏的原始土壤中。”
人类文化在其漫长的演进过程中,积累了无比丰富、源远流长、高贵优雅的游戏文化财富。儿童的生命发育和精神成长更离不开游戏,真正的教育必须植根于儿童游戏的伟大天性。试想,如果剥夺了儿童的游戏天性和权利,那将意味着什么呢?它无疑意味着儿童生命的委顿和枯竭,意味着精神意义上的“儿童之死”!
说幼儿园可以玩玩,上了小学就要刻苦学习,这里隐含了一个更大的错误假设,那就是把游戏和学习对立起来了。有一种大家都习以为常的看法,那就是:游戏属于“学前”儿童专利,学龄儿童则以“学习”为己任,而成人更以“劳动”为要务,似乎进入学习和劳动世界的人是不能“游戏”的。在这个观念的背后还隐含了一个更荒谬的假设:游戏是一种低级的活动,而“学习”、“劳动”(或工作)则是更高级的活动。其实,学习、劳动、工作甚至研究等等,与游戏并不必然是对立的,人们完全可以在自由的游戏中博取知识学习、生产劳动、科学研究的快乐,它们之间是相互兼容的关系,并不存在高下之分,甚至可以说,越是充满游戏精神的学习、劳动和研究,就越是能成就高效能和高品质的成果。
“玩物丧志”“业精于勤而荒于嬉”之类的道德说教也存在明显的片面性。无聊的、低俗的、畸形的游戏当然会消磨人的意志和品质,尤其是当文化成为一种杂耍的时候,我们就有可能毁于我们所喜爱的这种生活。但是,我要强调的是:健康的游戏无疑有益于健全的人格。儿童所有的生活经验,无论是知识、道德,还是艺术,哪怕是最抽象最深邃的知识和思想,都可以凭借健康快乐的游戏建立起来。
孔子曾把“游于艺”(《论语·述而》)看做学习者通过熟稔“六艺”而获得自由的境界,朱熹将“游”解释为“玩物适情之谓”,指的实际上是一种游戏的境界,这与柏拉图在《法律篇》里所说的“让最美丽的游戏成为生活的真正内涵”,可谓异曲同工。因此,教育呼唤游戏精神的回归,确实是必要的。(作者单位:宁波滨海国际合作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