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8日电(记者陈晨)为督促地方及时解决影响安全度汛的突出问题,国家防总8日向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和宁夏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出《关于对2015年国家防总汛前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指出各地在汛前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各有关地区按照意见认真进行整改,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具体措施,全面排除隐患,尽快完成整改任务,切实提高防汛抗洪和抗旱减灾能力,为今年安全度汛提供坚实保障。
据了解,3月下旬至5月中旬,国家防总组织了8个汛前检查组,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辽河和太湖等七大流域重点地区的防汛抗旱和防台风工作进行了汛前检查。检查发现,各地各部门备汛防旱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山洪灾害防治、抗旱规划实施和洪水风险图编制等防汛抗旱专项工作进展较慢,旱情监测网络体系不健全,抢险队伍培训演练不够,方案预案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