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6年担任吉林省辉南县纪委书记,到2011年7月担任吉林省通化市纪委副书记,再到2015年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在外人看来“风光无限”的9年,对陈丽华本人而言,却是寂寞、孤独和不易的9年。家事不能张扬,乔迁新居都不得不趁着天不亮搬进去;人际交往也是选择再选择、减少再减少,因此得罪了不少说情人。
在同事们眼中,陈丽华无愧于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标兵”的称号,她用“坚持一线工作、铁面无私、恪守原则”的实际行动,交出了一份“忠诚、干净、担当”的答卷。
监督别人须先管好自己
“我理解你们的心情,所以不允许你们破费,我最想要的礼物是你们的工作成绩。”2006年8月,吉林省辉南县副县长陈丽华调任县纪委书记。到纪委工作的第一个春节团拜会上,陈丽华就给全体干部定下规矩,不许到她家拜年。
岗位在变换,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未变。出身于军旅之家的陈丽华,始终怀着对党、对祖国的无限忠诚。刚到纪委,她就告诫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纪检监察工作是监督别人的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是监督别人的干部,要想监督好别人,就必须先管好自己。”
2007年,陈丽华乔迁新居,为了不让别人知道,她趁着天黑就和家人悄悄地搬入新家,连她的司机都不知情。在单位同志得知后,她又一再发出“谢客令”。
2009年,陈丽华罹患乳腺癌,并且癌细胞已经转移到淋巴。为了不让同志们探望,陈丽华不仅婉言谢绝,而且还在每次阶段治疗结束后,咬着牙回单位各个科室走一圈,叮嘱大家:“只要你们做好工作,我就能安心、开心。”
在陈丽华的感召和带动下,辉南县纪检干部队伍始终保持着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形象。2009年,辉南县纪委案件检查、信息、宣教三项工作在通化市纪委单项工作评比中均位居第一。
落实八项规定不能手下留情
2011年7月,陈丽华升职为通化市纪委副书记。在2012年的调研中,陈丽华发现农村资产处置过程存在薄弱环节,于是提出了将国有资产处置公开、透明运行模式引入农村的新做法,并在辉南县的三个乡镇设试点,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为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和村民资产资源发包、出租、流转、转让及村级工程建设项目、重大物资采购等经济事项处理提供服务平台。
陈丽华不仅善于通过机制创新解决问题,还始终坚持无私无畏、秉公执纪。2014年7月,通化市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通化市特检中心主任代某公款吃喝、违规收送节礼等问题。调查中,代某找到陈丽华的朋友帮忙打探情况,陈丽华告诫朋友:“落实八项规定是硬要求,无论是谁都不能手下留情。”
吃下了定心丸的办案人员,全力查实了代某违规发放奖金福利、虚列支出、组织干部职工借培训机会公款旅游等问题,依党纪国法对代某作出了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并对其违纪行为进行了公开曝光。
2013年以来,陈丽华带领大家组织开展各项监督检查700余次,保持了通化市正风肃纪的强劲势头。八项规定出台以来,通化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143个,处理16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7人,对73起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老百姓的事就是我的事”
“不管哪个部门,只要是违反规定多收的,哪怕一分一厘也会退还给大家。”2007年4月,担任辉南县纪委书记不满一年的陈丽华就遇到了一次颇为棘手的集体上访。许多农用车车主反映收费过高,并对有关部门的答复不满意,致使矛盾激化。陈丽华没有任何推诿,向上访车主作出了明确承诺。
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核查,查清的确有部门沿用已经废止的文件多收近千台农用车各项不合理费用近20万元。陈丽华责成把这些钱尽数返还到农用车主手里,同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公开处理。群众把陈丽华认作了“主心骨”,他们说:“有什么不平事就找陈书记,她准能替咱老百姓做主!”
在与群众接触的几年中,陈丽华也“收获”了不少“亲戚”。在一次教育系统走访调研中,陈丽华认识了以优异成绩考取大学的贫困学生曹伟忠。当时,曹伟忠的母亲长年因病卧床,父亲身体也不好,家中一贫如洗。听说曹伟忠正面临辍学,陈丽华不仅协调县民政局和当地镇政府给予生活救助,还先后拿出6000多元资助曹伟忠完成学业,并时常邀请曹伟忠到自己家里住上几天。
几年来,陈丽华不仅资助贫困家庭的学子完成学业,还亲自帮助包保的贫困户研究确定脱贫致富项目,变“输血”为“造血”。如今,在通化流传着“陈丽华有不少穷亲戚”的故事,出身基层、心系群众的陈丽华说:“我来自老百姓,老百姓的事就是我的事。”
(本报记者 曾毅 光明网记者 任爽 本报通讯员 骆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