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8日电 记者陈海波 8日从国家卫生计生委获悉,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向各地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2015年,在全国所有县(市)的县级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医保支付等为重点,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7年,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看大病、解难症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努力让群众就地就医。
《意见》指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要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意见》对优化县域医疗资源配置、改革管理体制、建立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医保支付制度、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加强上下联动、强化服务监管等方面对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公布了今年改革的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