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6日电(记者杨亮)为规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日前修订发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新修订的《资金管理办法》分为总则、项目资金开支范围、预算的编制与审批、预算执行与决算、监督检查及附则共六章三十九条。将《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2〕64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2〕65号)合并修订为《资金管理办法》,适用于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所有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项目资助方式,对重大项目和重大科研仪器研制专项两类项目,采取成本补偿的资助方式;引入间接成本补偿机制,将项目资金按照直接费用、间接费用进行了划分,依托单位不得在核定的间接费用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项目资金中重复提取、列支相关费用;扩大了劳务费的开支范围,在研究生、博士后等人员基础上,增加了没有工资性收入的临时聘用人员,将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纳入劳务费开支范围,同时取消了劳务费比例限制。
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结余资金的管理,进一步下放了预算调整权限,进一步加强了经费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