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当然要充分尊重高校的自主权。但无论如何,招生条件的设置,还是应该坚守程序公平、杜绝造假等起码的价值与原则。
据5月4日《光明日报》报道,近日,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等高校在自主招生中开出要在“相关刊物发表作品、论文”的条件,一些学生和家长开始想方设法发文章“闯关”。自主招生可能引发的学术造假问题,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在五四青年节的节点上,来谈这个话题尤其让人心情沉重。如果说学术界和各种职称评定中出现的花钱发论文,早已是成年人玩旧的游戏,那么,当这一幕延伸至自主招生中,则又构成了一种社会沉疴的代际沿袭。
论文代笔、花钱发表……在学术论文造假频仍的今天,各个高校应该感受颇深,不应该不知道将“发表文章”列为自主招生条件,会带来怎样的负面激励。而高中阶段忙于书山题海的学生,究竟有多少学有余力者能在刊物上发表作品乃至论文?仅从常识上判断,这样的自主招生条件就值得商榷。
从高校的反馈看,设置上述条件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考量。一是在刊物上发表文章已经是“相对可量化”的操作标准,将给筛选工作节省有效时间。可以理解这是基于“效率”的考虑,但在确保“真实”与追求“效率”之间,我们必须做一个最佳的平衡,至少不能以牺牲真实来换效率。二是高校一般有后续的诸如现场命题作文的环节来做进一步筛选,在一定程度上可视为是防止“买版面”造假的配套举措。但疑问却依然存在:既然有现场作文的考验,又何须“发表文章”的硬指标?再说,现场作文表现也并不一定能证明“发表文章”的真假。
自主招生本是扩大高校自主权、摒弃传统唯成绩招生体制弊端的一种创新。所谓自主招生,在招生条件上就应该最大化体现大学的办学宗旨和精神,若仍只是靠从千篇一律的简历中来筛选出一个“履历”最漂亮者,显然有悖初衷。理想的自主招生,不应是以“标准条件”选学生,而是去发现并挖掘学生与众不同的特质。
自主招生,当然要充分尊重高校的自主权。但无论如何,招生条件的设置,还是应该坚守起码的价值与原则。譬如程序公平、杜绝造假等。一个在现有条件下会带来负面激励的政策并非好政策,而一个通过发文章“闯关”成功走向名校的学生,未来又会成为怎样的青年?高校作为社会主流价值观的高地,在自主招生中实在不应该忽略价值引导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