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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4月25日 星期六

    智慧城市的标准化建设

    作者: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公共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马娜 《光明日报》( 2015年04月25日 08版)

        当前亟须通过对智慧城市核心理念、实现路径和关键节点的全面梳理,形成科学可行的智慧城市建设通用思考路径,并搭建重点适当、全面完整、配套协调的智慧城市标准体系。

        智慧城市是一个高度抽象和浓缩的概念,是多系统复杂交互作用下所呈现出的终极面貌。只有搞清楚智慧城市究竟对城市及生活于其中的人意味着什么和能够满足城市发展及公众生活哪些方面的需求,才能将这种抽象的概念分解和投射为一系列具体的特征或功能。然后再以这些特征或功能为目标,细化出如何组织资源来实现这些目标。也就是说,先要解决“是什么”的问题,后面才是“做什么”的问题,其次才是“怎么做”,再次是“需要什么资源来做”,然后再是选取适当的组织解决“谁来做”的问题,并在项目成果逐步实现后对照目标进行检验验证,其间还需要贯穿始终的监控现状和评估进展的工作。

        从标准化建设的角度,对智慧城市建设提出以下建议:一是抓好标准体系建设。针对智慧城市建设中暴露的“缺乏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等问题,在国家和地方抓紧组织制定“十三五”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的重要节点上,将与智慧城市建设紧密相关的标准化工作作为规划的必要组成部分。二是推进重要标准研制。在城市管理的总体框架下,结合标准适用范围的大小和针对性的强弱进行差别化的设计排布。除已着力较多的信息安全、基础设施、信息通信技术等领域外,更应从规划计划、过程管理、数据共享等当前急需和重要的标准着手,系统性推进。三是重视和加强标准试验验证。通过标准的试验验证,为标准的大范围实施应用积累经验、探索路径,更有助于验证其在不同类型城市的广泛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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