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0日电(记者冯蕾)国家发展改革委10日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120元和115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提高0.09元和0.1元,调价执行时间为4月10日24时。
据介绍,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是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根据4月10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变化情况计算确定的。3月下旬以来,受中东地缘政治紧张等因素影响,国际市场油价大幅波动,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有所上涨。通知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