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了第三方评估。第三方评估破解了“政府机关认为自己做了大量工作,但公众认为自身需求并未得到满足”的困局。近日公布的评估报告显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已经较为规范,行政机关越来越注重主动公开信息,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亟须解决。
渠道畅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成效突出
评估报告显示,门户网站已经成为各级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所有被评估的国务院部门、省级政府、计划单列市政府都建有门户网站,并集中发布本级机关的各类政府信息。新闻发布会成为发布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不少行政机关已经形成了较为固定的新闻发布机制,并及时频繁地对外发布新闻消息。微平台成为发布政府信息的新渠道,各行政机关积极适应信息传播的需要,纷纷开通微博微信,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有25家国务院部门、31家省级政府、4家计划单列市政府开通了政务微博;有22家国务院部门、22家省级政府、4家计划单列市政府开通了政务微信。
项目组2014年11月20日开始,陆续以个人名义,采取特快专递、在线申请的方式,向国务院部门、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提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有40家国务院部门、20家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4家计划单列市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时限内作出了回复。
评估报告显示,有的部门积极探索依申请公开的形式。国家宗教事务管理局接到项目组提出的公开全国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数目的申请后,不但按时答复,还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全国宗教事务场所基本信息”。
评估报告指出,在上级部门的不断要求和督促下,各级政府在规范性文件、财政信息及涉及权力运行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信息等的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成效明显。
积极回应公众,但公开质量还需提升
评估报告指出,不少行政机关重视回应社会关切,注重回应时效,并能够综合运用新闻媒体、新媒体进行积极回应。但评估报告也指出,解读与回应的质量不高,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
项目组分析了被评估对象的政策解读信息后发现,部分行政机关的政策解读栏目转载了大量国家相关部门的政策解读,本地文件的解读信息较为有限。此外,多数行政机关发布的解读内容多来源于当地新闻媒体不同角度的报道,缺乏政府主导下的全面性解读。而且,多数解读只是把制定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说明照搬到网上,不仅形式呆板,而且信息量也十分有限。
在回应社会关切方面,还存在“回应模式化”“回应缺乏实质内容”的现象,使得回应不仅没有起到正面的效果,反而引发了更多的质疑与不信任,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
评估报告还指出了重点领域公开中存在的不足。比如,部分规范性文件的效力难以从公开的信息中获知。各行政机关多年来制定并发布了大量的规范性文件,有的已经失效、被废止或者被新的文件所取代,但从各部门发布的信息看,一些文件难以判定其效力。报告还提出,一些信息的发布各自为政。以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发布为例,有的行政机关门户网站发布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已过时,没有根据最新的改革结果及时更新。
提升公开水平应从管理机制入手
评估发现,面对日益复杂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的专业化水平亟待提升,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开需求,政府信息的公开效果亟待提高。
目前,绝大多数行政机关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都是议事协调性的虚设机构,无编制、无固定人员,只是由一些工作人员兼职负责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或者临时抽调其他部门人员帮忙。
相关专家指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临时人员或非专业人员难以保证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应尽快加强并整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门化程度。
评估报告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多头管理问题由来已久。目前,国务院办公厅层面已经对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政府公报、政府网站等职能进行了整合,公开效果显著提升。但国务院部门乃至地方政府层面,多头管理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成立专门机构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也有利于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合力。
评估报告还特别指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是孤立的,其与各级政府的法治政府建设紧密相连。一些地方、部门依法行政还不到位,一旦遇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有关部门没有公开的自信和底气。报告认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除了要解决一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身存在的问题外,还需要加大依法行政的力度,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本报记者 周洪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