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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3月31日 星期二

    泰旅游部门规定自费项目收费上限

    作者:本报记者 马勇幼 《光明日报》( 2015年03月31日 12版)

        本报曼谷3月30日电(记者马勇幼)泰国泰中旅游协会会长卡西30日向记者表示,“零团费”一直是困扰赴泰中国旅游团的主要问题。这不仅让中国游客蒙受损失,也让泰国国际旅游形象大打折扣。为了清除这一“顽疾”,从即将到来的宋干节开始,协会将规定各地接旅行社每天收取中国游客“自费项目”费用的上限。据规定,每天“自费项目”费用不得超过600元人民币,4天不超过2500元人民币(约13000泰铢)。

        卡西表示,从一季度统计来看,赴泰中国游客的数量每月都不低于40万人次。由于后三个季度重大节日较多,估计每月赴泰的中国游客数量将有增无减。预计今年全年,赴泰中国游客总数会超过550万人次。为了抢夺中国游客客源,一些地接旅行社再次打出“零团费”的幌子,诱惑不知情的中国游客上当,然后通过强迫购买“自费项目”谋取不当利益。如果任由“零团费”现象继续蔓延,“相信不出2年时间,中国游客就会对泰国旅游市场失去信心”,这无疑会影响到泰国旅游业发展的长期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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