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哈尔滨3月23日电(记者朱伟华 特约记者张士英)近日,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出台了《医疗机构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实行急诊患者按病情轻重分级分类处置,对各类急危重患者,先救治,后缴费。同时,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与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同步推进,建立院长承诺、考核公示、末位淘汰等机制。
《方案》要求挂号、收费、检查、化验等窗口要改善服务态度,各级综合医院以及门诊量较大的专科医院窗口工作人员应提前30分钟挂牌上岗。医院应完善自助预约、挂号、查询等服务,为患者提供饮水、应急电话等便民设施,放射检查时为患者提供更衣条件和符合规范的放射防护。医院对需要紧急救治,但无法查明身份或身份明确无力缴费的患者,要及时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