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国家机关、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里存在着一些言行不一的“双面人”,说一套做一套,口是心非。比如,因挖坑致北京德胜门内大街两次大规模塌陷的“挖坑代表”李宝俊,竟然还名列一份“统一规范违法建设认定处置程序”的议案中。这个新闻的主人公,台上一套、台下一套,演活了一出讽刺剧。
言行不一,往小了说,是对一个部门、一个地方形象的折损,往大了说是对政府公信力的侵害。现在的问题是,一些领导干部,对这个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足,甚至把它当成一种所谓的“政治智慧”看待,将言行不一看成应付检查、应付舆论的万金油。对此,我们必须正视和纠偏。
台上一套、台下一套,违背的是党章对党员干部忠诚的要求,危害的是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百姓利益。对这样的行为,绝不能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尤其是对一些明目张胆瞒和骗的部门、地方,必须依法依规进行追责,追究到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追究法律责任,绝不搞特殊。同样,对那些包庇、纵容者也要厉行问责,不能姑息。
此外,也需更加注重对领导干部的官德教育。为官要有官德,官德起码的要求就是守纪律、讲规矩。这也是对党员干部能否做到权为民用、利为民谋的重要检验。台上道貌岸然、台下乌烟瘴气,这样的人如何担得起党和人民的重托?把为人民服务挂在嘴上,却沉溺于灯红酒绿、无度挥霍,这样的官员如何能取信于民?对党纪国法、方针和政策采取实用主义态度,甚至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样的人怎敢妄谈执政为民?对上趋炎附势、奴性十足,对下趾高气扬、架子十足,这样的人哪里配谈党性官德?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关键的少数”,其担任公职、肩负重托,不仅要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实事求是、严守党纪国法,更要在道德上做一个经得起检验的人。领导干部的言行操守就应该是社会道德的示范、社会风气的引领。尤其是在八项规定不断深入、反腐肃贪强力推进,党风政风为之提振的当下,领导干部们更须警钟长鸣,坚决反对“表里不一、言行不一”,杜绝做“台上台下两个形象,人前人后两种表现”的“双面人”。